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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早報:放假安排應鼓勵探索新模式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1-28  內容來源: 上海東方高清

東方早報:放假安排應鼓勵探索新模式

 

    當今年的“十一黃金周”遭遇前所未有大客流,導致各種出行方式紛紛遭遇麻煩後,社會上對於全國假日辦放假安排的意見達到高峰,尤其是各種的調休,讓不少職場人士發出“不看日曆都不知道何時上班”的感慨。

    正是看到了這樣的民意反彈,全國假日辦日前針對2014年法定節假日調休方案公開徵求意見,並設置了三個調休方案,讓公眾投票選擇。假日辦的這個做法值得肯定,它既是對民意的尊重,也是對國務院辦公廳今年10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的執行。該《意見》指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要在政府網站公開徵求意見”,並強調“拓展政府網站互動功能,圍繞政府重點工作和公眾關注熱點,通過領導信箱、公眾問答、網上調查等方式,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徵集公眾意見建議”。

    不過,這次放假安排徵求意見的形式固然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有媒體報道,針對僅有A、B、C三個方案的投票系統,網民更願意選擇“D”。即,當人們對三個選項都不滿意時,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實際上,還有相當多的聲音希望增加國家法定假日,或者恢復“五一”黃金周,這些聲音都無法通過這次活動傳達上去。

    所以,如果今後的放假調休安排,都可以通過這種公開徵求意見的辦法來優化完善方案,無疑會收到更好的效果。我們建議,在全國放假的事務上,可以有更多的制度的創新和措施的完善。

    首先,可以嘗試不再統一安排全國的放假事務。國家法定節假日當固定不變,但具體如何借用週末調休的方案,可由各省自行選擇。這樣操作有一大好處:可儘量避免形成全國客流高峰,有效提升居民出遊的幸福體驗。其實,幾年前廣東就曾設想曲線恢復“五一”長假,隨後重慶等地也打算效倣,但方案尚未出臺便被叫停。

    當然,當時的“叫停”也有一定的理由,因為《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強調統一安排節假日,並未授權各地擅自調休、自行安排。但這絕不是拒絕改革的理由,法律法規的立改廢也是政治生活的常事。一旦法律法規不再適應社會生活,與時俱進地加以修訂,就是必然。比如,美國既有全國性的聯邦假日,也允許各州對節假日有自己的規定。而我國為了尊重少數民族的習慣,也允許各地按照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其次,可以嘗試全部或者部分恢復“五一”長假。1999年9月,國務院改革法定休假制度,我國形成了每年國慶節、春節和“五一”三個七天假日的“黃金周”,由此掀起的旅遊消費熱成為我國經濟生活的新亮點。2008年,“五一”黃金周被取消,其後雖然恢復它的聲音不絕於耳,但是未見行動。由於春節主要是全家團圓、祭祀先人、拜年訪友的日子,多數家庭並不會安排出遊計劃,而且因為天氣寒冷,出行和觀光都不是好時機。因此,當“五一”長假取消後,絕大多數人都只能選擇“十一”黃金周出行,“十一”期間客流出現擁堵狀況也就不足為奇。

    如果能夠恢復“五一”長假,意味著公眾多了一個舉家出遊的機會,這就會直接降低“十一”期間的客流高峰。如果不能全部恢復“五一”長假,也可以讓公眾選擇如何放長假。比如,南方省份可以選擇“五一”放七天、“十一”放三天的方案,北方省份則可以“五一”放三天,“十一”放七天。這樣,全國一半的省份錯峰放假,能最大限度緩解景區和交通壓力,同時提高旅遊性價比。

    再次,當前休假制度需要改革創新。長期以來,帶薪休假的落實存在眾多現實障礙,必須有創新的辦法加以推進。比如不少“雙職工”家庭,如果不在黃金周出行,那麼配偶雙方的帶薪休假就很難安排出相同的檔期。那麼為什麼不能在制度上規定雙職工家庭一方安排帶薪休假的,其配偶在相同檔期可以獲得休假的優先權?對此,用人單位有義務配合。再者,不少用人單位不願意職工帶薪休假,而目前放棄帶薪休假的補償只有三倍,如果這種補償能提高到日薪的十倍,就會激勵用人單位為職工安排休假。通過這樣系列的制度創新安排,既能保證公眾的休假權利,也能提升休假品質,何樂而不為?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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