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公佈15起嚴重違法廣告和媒體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1-13  內容來源: 中國網

    中國網11月13日訊 近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2013年8月全國部分電視、報紙、網際網路媒體發佈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進行了監測抽查。現將監測抽查發現的部分嚴重違法廣告公告如下:

    1.歐蒂芙燃脂精華油化粧品廣告。廣告中“24小時排油脂,擦到哪哪瘦”、“國家唯一權威機構高效保證”等內容,誇大化粧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他人名義、形象保證使用效果,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西藏衛視。

    2.礦草元黑白冰泥化粧品廣告。廣告中“當場就能看見美白,一次凈白,永不變黑”等內容,誇大化粧品的效用或者性能,使用他人形象、名義保證使用效果,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旅遊衛視(海南)。

    3.北京燕竹醫院醫療廣告。該廣告以健康講座欄目形式變相發佈,廣告中出現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等內容,宣傳“神醫扁鵲通竅五聯療法”治療失眠、焦慮、抑鬱、精神分裂,並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廊坊新聞頻道(河北)。

    4.丹鳳眼美容服務廣告。廣告中“丹鳳眼ERF專業美眼,不開刀、不打針、不介入、無恢復期,輕輕一推,徹底解決眼部衰老問題,保準讓您年輕10歲”等內容,使用絕對化用語,誇大美容服務效果,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揚子晚報(江蘇)。

    5.解放軍第464醫院醫療廣告。廣告中出現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等內容,宣傳“超微創射頻消融術”治療子宮肌瘤,並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每日新報(天津)。

    6.下消丸藥品廣告。該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廣告中“經驗證治療尿失禁有很好效果”、“一般二至三週期恢復正常排尿功能”等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老年文摘報(內蒙古)。

    7.前列回春丸藥品廣告。該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廣告中“前列腺患者治一個好一個”、“3-5療程前列腺疾病基本康復”等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廣西老年報。

    8.痛風舒藥品廣告。該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廣告中“少則15天,多則3個月,尿酸完全控制正常”、“必須動手術開刀取結石的痛風患者,僅需3副藥,痛風結石一次性徹底排空”等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快樂老人報(湖南)。

    9.愈風丹藥品廣告。該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廣告中“一盒見效,三個療程終結手腳麻木、偏癱、半身不遂”等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老友報(山西)。

    10.瑪卡益康保健食品廣告。廣告中“一生只需6盒,從此不需再補腎”、“歐美國家將服用瑪卡當做解決男性障礙問題的首選方法”等內容,擴大保健功能和適宜人群,並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中老年時報(天津)。

    11.中山醫家庭醫生口腔醫院醫療廣告。廣告中“PT天然即刻種植牙技術,微創、快速、承諾100%成功”等內容,宣傳醫療技術、診療方法、治愈率和有效率等,並利用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大洋網。

    12.參蛤平喘膠囊藥品廣告。該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利用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鳳凰網。

    13.龜鹿補腎片藥品廣告。該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鳳凰網。

    14.青錢柳降糖神茶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宣傳治療作用,並利用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搜狐網。

    15.輕漾暢比芙小麥纖維素顆粒保健食品廣告。該廣告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宣傳治療作用,含有表示産品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利用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發佈媒體:騰訊網。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繼續加大廣告監測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嚴重違法廣告,嚴厲懲治發佈違法廣告的行為。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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