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網借雙十一強徵促銷費 強迫商家二選一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1-11  內容來源: 證券日報

   《證券日報》于近日報道了噹噹網為籌備雙十一向商家索要促銷費的新聞之後,噹噹網一位不願具名的書商劉先生(化名)又向記者投訴類似情況。

  事實上,噹噹網已不是第一次被指在雙十一向商家強徵促銷費了。2010年,雙十一被首次“創造”。自2011年起,噹噹網因“促銷費”事件連續三年遭到曝光。

  浙江工商大學電腦與資訊工程學院電子商務係副教授毛鬱欣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類行為或者方式,恰恰説明噹噹網在目前的電商戰場上,事實上已經處於第二梯隊了。和幾個財大氣粗、體量佔優的電商大夥伴們相比,噹噹網在雙十一的節點上採取這樣的策略,似乎顯得不夠大氣。”

  5000元不一定能賺回來

  書商劉先生表示:“一開始,噹噹網要求我們參加打折促銷活動,但是不像往年一樣是以返點的形式,而是需額外交5000元現金作為‘店慶費’,我們覺得不合理就沒有同意。公司做了不少業務員的工作,動員我們參加。經過協商,結果是我們不參與商品打折促銷,就需要交5000元現金,下一次結賬的時候直接從賬戶裏扣除。”

  記者追問5000元促銷費是否是強行徵收,劉先生表示,不給錢就必須打折。至於這5000元“店慶費”能否在雙十一、店慶活動期間賺回來,他坦言,不好説,隨著電子書業務的不斷成熟,紙質圖書的銷量在不斷下降。

  劉先生還透露,自己在亞馬遜[微網志]、蘇寧、京東等電商平臺都開了網店,這些網站都沒有交促銷費的説法。

  一位曾在亞馬遜工作的業內人士透露,促銷費按理説應該是推廣費,有些書商希望自己的新書出現在首頁,需要額外交錢,一般是商家與電商單獨協商,電商不會強行收費。

  另據一位京東商城[微網志]員工告訴記者,像雙十一這樣的促銷活動,商家如果想參與,需要按銷量給京東返點,但不會收取促銷費。

  業內人士認為,返點形式相當於把電商和商家利益捆綁起來,商家參與打折促銷後銷量上去了,給電商一定的返點;交促銷費是商家單方面的付出,如果所有書商都繳納,也就不存在推薦至首頁等服務了。

  分品類區別徵收?

  早在2011年,就有媒體報道噹噹網雙十一期間收取促銷費,不過當時的費用是500元。彼時,噹噹網回應,廣告費的分攤“並非強制繳費”,而是提供了兩種方式供商戶選擇。一種是平臺商家加入11月份店慶全站促銷,自行在産品上提供打折或讓利促銷,另一種則是商戶繳納500元店慶費。

  2012年,噹噹網促銷費事件再次升級,商品品類主要集中在服裝上,促銷費也由2011年的500元上升至5000元。對此,噹噹網同樣回應“該費用並非強制施行”,商家可以和噹噹網進行協商。

    2012年針對服裝,2013年矛頭直指書商,噹噹網“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做法是否有掩人耳目之嫌疑?為了求證是否所有品類的商家都被強徵促銷費,記者致電皮具、日用品等品類商家,問詢有沒有收到繳納促銷費的通知,對方均回應沒有聽説過。然而,噹噹網究竟向多少商家發出了徵收促銷費的通知,是否只限于某一個品類的部分商家,這些都不得而知。

  據悉,噹噹網圖書銷售主要包括兩種模式,一種是包銷,噹噹網從出版社進貨,負責銷售;另一種是代銷,書商在噹噹網開店,自行銷售。據一位接近噹噹網的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噹噹網圖書銷售主要是代銷模式。

  記者諮詢了華文出版社、浙大出版社等出版社相關人士,他們均表示,與噹噹網的合作是平臺模式,即噹噹網負責包銷,並沒有收到關於促銷費的通知。按照劉先生的説法,他身邊的很多朋友都收到了這一通知,都是自營書商。

  與此同時,促銷費是否如噹噹網聲稱的那樣可以協商,協商的空間有多大?是全品類徵收,還是分品類徵收,區別對待的依據又是什麼?對此,記者聯繫了噹噹網多位人士,截至發稿,對方均未給予答覆。

責任編輯: 劉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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