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臺七大舉措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10-15 內容來源: 央視新聞頻道
我國出臺七大舉措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
新華網北京10月14日電(記者江國成、張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14日説,《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從鼓勵擴大供給、刺激消費需求兩個維度提出了放寬市場準入、加強規劃佈局和用地保障、完善財稅價格政策等具體措施。
他説,《意見》提出的有針對性、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醫療服務領域開放力度。實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凡是對本地資本開放的領域,都要向外地資本開放。嚴控醫療機構設立的審批時限,下放審批許可權,及時發佈機構設置和規劃佈局調整等資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取招標等方式確定舉辦或運作主體。簡化對康復、老年病、兒童、護理等緊缺型醫療機構的立項、開辦、執業資格、醫保定點等審批手續。放寬對營利性醫院的數量、規模、佈局以及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的限制。
《意見》提出,要創新投融資引導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健康服務業特點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積極支援符合條件的健康服務業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鼓勵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對健康服務創新型新業態、小微企業開展業務。明確提出政府引導、推動設立由金融和産業資本共同籌資的健康産業投資基金。
《意見》明確要加大財政和土地規劃政策支援力度,由政府負責保障的健康服務類公共産品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採購的類別和數量。首次提出將社會資本舉辦的健康服務機構納入財政資金補助範圍。完善政府投資補助政策,通過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援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健康服務機構;符合條件、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其專科建設、設備購置、人才隊伍建設納入財政專項資金支援範圍。支援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産、原有土地興辦健康服務業,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
《意見》還要求充分發揮稅收、價格政策的作用,在營利性、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醫藥企業,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取消了對非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管制。非公立醫療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實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各地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建設免予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建設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為著力引導健康消費,《意見》提出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健康服務領域的投入,並向低收入群體傾斜。鼓勵地方探索直接補助群眾健康消費的具體形式。健全基本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制度,完善參保人員利用基層醫療服務、康復醫療服務的引導措施。在對企業按規定為其員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完善健康保險的稅收政策。
《意見》突出法律、標準,強調監管,提出要推動完善法律法規,健全服務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完善監督機制,創新監管方式,推行屬地化管理,強化服務品質監管和市場日常監管。
《意見》還注重培育健康理念和意識,明確提出支援健康知識傳播機構發展,培育健康文化産業。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及網際網路等新興媒體深入宣傳健康知識,鼓勵開辦專門的健康頻道或節目欄目,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民健康意識和健康素養,在全社會形成重視和促進健康的社會風氣。
責任編輯: 吳愛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