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根達斯被指“過度包裝” 涉嫌虛假宣傳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9-17 內容來源: 西安晚報
天價月餅、奢華包裝,每年都會在中秋節前重復上演,今年也不例外。近日,據《北京晨報》報道,國內某食品行業協會發佈報告稱,哈根達斯冰淇淋月餅涉嫌過度包裝。該協會調查顯示,北京五棵松卓展購物中心的一款“哈根達斯冰淇淋月餅”,凈重為340克,共有5枚月餅,售價238元,折合每枚月餅凈重68克、售價47.6元。這款産品的包裝有三層,最外一層是手提袋,打開手提袋是印刷精緻的硬質包裝盒,再打開金色的月餅托(雙層的包裝材質),歷經三關,最終才得見“真顏”。而打開包裝後,大約有1/3的體積被附帶的乾冰所佔據,除去月餅及乾冰,包裝的空隙率也較大。
調查人員稱,根據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粧品》(GB23350-2009)中空隙率的計算方法,哈根達斯冰淇淋月餅的空隙率為74.3%,高於標準中要求的小于等於60%。上述協會認為,消費者在食用月餅後,往往是將包裝作為廢品處理,廢棄的月餅包裝尤其是帶有金屬顏色的月餅包裝回收價值低,採用如此奢華的包裝本身就是一種浪費行為。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馬林告訴記者,企業這類做法涉嫌“虛假宣傳”,看上去很大、很好看,但是實物、內容並沒這麼大,而擴大的空間,使用材料的成本最終還是要消費者埋單。同時,如此“過度包裝”後,可抬高售價,即使哈根達斯也難擋誘惑。張馬林表示,通過外觀表像來誤導消費者,對中老年人來説,最容易“中招”。即便有消費者追求“高端大氣上檔次”願意埋單,也不是理性的消費行為。
據了解,早在2005年9月2日,治理月餅過度包裝的“藥方”就已開出。當時,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佈了月餅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月餅》(GB19855-2005),標準中明確規定,月餅包裝成本應不超過月餅出廠價格的25%;單粒包裝的空位應不超過單粒總體容積的35%;單粒包裝與外盒包裝內壁及單粒包裝間的平均距離應不超過2.5釐米。之後的2010年4月1日,又推行了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粧品》(GB23350-2009),其中對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及成本有要求,強制要求月餅外包裝不得超過3層,並建議包裝成本佔總價值比例從2005年劃定的25%降至12%,但並未提及處罰。近期,上海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對上海生産和銷售的飲料酒進行了商品包裝監督抽查。本次共抽查66批次,經檢驗,不合格3批次,其中包括標稱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技術開發公司和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兩款産品。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雖然針對商品過度包裝,我國這幾年陸續頒布了多項法規,可執行起來還是有難度,如商品成本無法準確獲知,很難檢測出商品的包裝成本,只能檢查空隙率和包裝層數,消費者更是難以分辨過度包裝與否,一些生産企業於是打起了“擦邊球”。張馬林表示,市場管理等諸多規定,多是要求企業怎麼做,而對如果不這麼做該承擔什麼責任則很少提及,這類規定等於“形同虛設”。而在立法上,一線執法者並沒有參與立法,這使得抽象性有餘,操作性不足,實踐中無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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