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露臉先交錢 “標注費”成地圖牟利潛規則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9-16  內容來源: 經濟參考報

   “標注費”成地圖行業牟利潛規則

  一些地區公開出售的地圖上,民眾經常前往的企事業單位地點和名稱竟無跡可尋,取而代之的是密集的廣告和各類宣傳文字,地圖要素被嚴重擠佔導致其公共服務功能大打折扣。地圖行業諸多弊病引發了社會公眾的不滿,在這背後“標注費”這一地圖行業潛規則正慢慢浮出水面。

  專家建議,地圖標注亂象需引起高度重視並儘快治理,相關部門應從完善法規和標準、引導地圖行業轉型等方面入手,根治行業內盛行的“標注費”潛規則,凈化地圖出版銷售市場。

  地圖爬滿廣告要露臉先交錢

  本來為民眾出行提供嚮導的地圖缺少地名要素,取而代之的卻是各類廣告,公共服務功能大打折扣,而企事業單位想在地圖上露臉得先交錢。

  陪孩子在武漢協和醫院治病的河南信陽市民王平,不久前在醫院門口買了份武漢地圖,準備帶孩子前往武漢雜技廳、青少年宮等地散心。翻開手中的地圖,卻發現這些地點都沒有標上,但各種培訓學校、民營醫院則羅列得十分詳細,甚至標出聯繫電話,這令他非常氣憤。

  當《經濟參考報》記者翻閱王平所購地圖時發現,這份由中國地圖出版社編制出版的武漢市交通旅遊圖上,審圖號、廣告許可證、書號齊全,但各類廣告地名和聯繫方式將地圖填充得密密麻麻,一家口腔醫院的數個分散的門診部,在地圖上都挨個標出。

  王先生遭遇並非個例,記者近期接到不少群眾反映,稱許多武漢市交通旅遊地圖上地名要素不全,而廣告資訊密布,許多公開發售的地圖就像“廣告圖”,使地圖公共服務功能大打折扣。

  在市民抱怨地圖上公共服務機構資訊量少、不全同時,不少企事業單位反映常遭遇“不出錢給贊助,地圖上就沒名”的尷尬。湖北省一文化部門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常常接到電話,聲稱新出版的武漢地圖中,要想出現單位名稱就得交納2000多元的“標注費”,否則就不予標注。

  “這些電話我們都沒理睬,結果在很多地圖上找不到我們單位,即使有也是非常小的字體。”這位工作人員説,地圖既然在市場公開銷售,還刊登各類廣告,就不應再收取所謂的“標注費”。

  記者調查發現,不僅在湖北武漢,近年來北京、杭州、重慶、長沙等多地紛紛出現地圖編制出版收取高額“標注費”被曝光的現象。不少業內人士介紹,“掏大錢露大臉,掏小錢露小臉、不出錢不露臉”現象已成為各地地圖出版行業的潛規則。

  低投入高産出地名標注成牟利工具

  與低廉的製圖成本相比,“標注費”和廣告費收入十分“可觀”,“低收入高産出”使製圖單位獲利匪淺。

  既然想在地圖上露臉需先交費,那“標注費”是按什麼標準和依據收取的?為一探究竟《經濟參考報》記者以事業單位名義,先後電話聯繫中國地圖出版社武漢辦事處、武漢市測繪研究院等地圖編制出版單位,得到的答覆均為“紙質地圖幅面有限,除非省政府、市政府等重要單位,誰上誰不上,這就牽扯到費用問題”。

  武漢市一位地圖編制業內人士介紹説,現在出版的武漢地圖分為公益性和經營性兩類,免費贈送的公益性地圖沒有廣告;公開發售的經營性地圖則有廣告,一般單位標注出來都要收費,每個2200元,加標單位標徽另加900元,一次收費可標注兩年,“地圖上字體加大的單位,都是出了錢的”。

  不少群眾表示,公益性地圖一般都是集中在某個時間段和地點發放,平常在報刊攤點幾乎看不到,因此對於外地遊客而言,絕大多數只能買到經營性地圖。

  對此,市民李國明説“最需要用地圖的外地遊客,手中的地圖卻是品質最差、廣告最多的經營性地圖,這豈不是本末倒置?”

  武漢市多名地圖編制單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財政對出版地圖沒有任何經費投入,而經營性地圖雖然公開發售,但負責收購和發行的地圖批發商將收購價壓得非常低,一張圖毛利最多一到兩毛錢,要維持運營就需刊登廣告,“一些機構和單位願意在地圖上宣傳標注,這也不違規”。

  經記者粗略統計,在武漢市測繪研究院編制的2013年版武漢市交通圖上,僅各類加大加粗的標注單位企業就有約兩百家,在標注費統一按每家 1500元再打五折基礎上測算,這版地圖每年能收入約15萬元。加上地圖側欄及背面的商業宣傳廣告,這張薄薄的地圖每年就能獲利數十萬元甚至更高。

  據業內人士介紹,相對於豐厚的標注費與廣告費收入,這些廣告地圖的製圖成本相對低廉,稱得上“低投入高産出”。

  長期研究和從事製圖行業的武漢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教授俞連笙説,城區一張測繪圖,每年略作修改即可繼續使用,因此除印刷和人工成本外,編制出版一張對開的地圖直接成本在兩萬元左右。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員馮桂林認為,地名標注成為一些擁有地圖編制資質機構的牟利工具,這屬於典型的少數機構為牟取私利侵害公共利益的行為,不僅嚴重影響地圖品質和地圖公益作用的發揮,也損害了企事業單位和地圖消費者的權益。

  標準缺亂象生地圖市場亟待規範

  針對地圖行業的亂象,專家建議制定標準,加強監管,提升地圖的公益性。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了解到,按照地圖編制出版流程,地圖正式出版前,需經過測繪部門審圖,刊登廣告則需從工商部門獲得廣告許可。但由於當前地圖標注管理標準模糊,造成各地地圖標注收費亂象叢生。

  負責地圖編制審查的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測繪勘察處副處長祝瑩説,地圖出版前需送審獲得審圖號後才能正式出版,但審查關注點集中在如軍事單位等地理要素不能標注,同時在現有相關法律法規中,哪些單位和機構應在地圖上明確標注仍屬“空白”,由此才會造成標注收費等現象出現。

  據工商部門介紹,地圖刊登廣告的許可檢查,工商機關只負責地圖上的圖片廣告,對於企事業單位在地圖上標注是否屬於廣告範疇,目前業內也沒有形成共識。對此類軟廣告現象,不僅難以辨別,且查處也缺乏法理依據。

  專家分析認為,國外收費地圖基本上都沒有廣告,且製作精良,資訊豐富;只有免費地圖才會刊載廣告。當前各地不少地圖出版機構,對企事業單位標注收取“標注費”,或企業標注過多擠佔地圖基礎資訊等現象,應當引起重視和規範。對此,業內人士建議,相關部門應從完善法規、制定標準、引導轉型等方面,治理地圖行業“標注費”等亂象。

  一是完善法規進而規範地圖廣告。俞連笙表示,目前遼寧、浙江等少數地區在新修訂的《地圖管理辦法》中,明確“標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名稱和符號不得收取費用”,該做法值得借鑒,同時對地圖刊載廣告版面予以限定的做法也值得推廣。

  二是制定行業標準強化自律。馮桂林等專家建議,地圖編制主管部門應探索對公開發行地圖的地名標注,制定操作性強的行業標準,引導地圖編制行業加強自律。同時,測繪、工商等部門應加強部門聯動,強化審圖環節監管,加強地圖市場巡查,並將標注名稱收費的地圖納入“問題地圖”進行治理。

  三是引導地圖編制行業轉型。一些業內人士認為,針對公開發售和免費贈送兩類地圖的特點,宜採取財稅杠桿等手段,明確前者靠地圖銷售獲利,後者靠政府投入或廣告贊助的發展思路,改變依賴地名標注收費的傳統盈利模式,倡導企業提升地圖産品附加值,增強地圖公益性。

責任編輯: 劉穎穎
標題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