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內連發至少8起校園兒童性侵案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6-01 內容來源: 上海東方衛視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佈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鮑某某強姦、猥褻兒童已被執行死刑。
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長薛淑蘭説,在鮑某某強姦、猥褻兒童案中,7名女童受害時都才9歲、10歲。出於對孩子們的保護,最高法發佈案例時沒有寫明被告人姓名。最高人民法院今後將指導各級法院進一步加大對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懲治力度,堅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護,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分子,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絕不能手軟。
案例1:老師強姦猥褻7女生
鮑某某強姦、猥褻兒童案中,被告人鮑某某從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利用教師身份猥褻小學女生7人數十次,並將其中6人姦淫數十次,還拍攝該6名幼女的裸照及被強姦的照片、視頻。法院為此依法判處被告人鮑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核準,罪犯鮑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案例2:繼母借“教育”打罵虐待繼女
山西平順縣人李艷勤故意傷害案中,被告人李艷勤借“教育”之名,經常對繼女申某某打罵虐待,並最終於2012年5月將其毆打致死。鋻於李艷勤有搶救被害人行為,認罪態度較好,法院為此依法判處被告人李艷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例3:組織指使未成年人入戶盜竊
鄧家文組織指使未成年人入戶盜竊案中,被告人鄧家文在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多次組織多名未成年人在廣東翁源縣入戶盜竊,情節嚴重,並犯有敲詐勒索罪,數額巨大。法院為此判處被告人鄧家文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三問校園“狼”出沒
1.性侵為何遲遲未發現?
近期曝光的校園性侵案中,許多學生都是長期、連續被猥褻。為什麼遲遲未能被發現?廣州市某小學負責人説,“我估計是大多數教育工作者對這類事件的警惕性不高,認為這樣的事情發生的概率太低了。”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長期以來我們的教育會引導學生選擇性地展示美好一面,而壞事卻不敢告訴父母。如果學生能夠懂得,在現實生活中如何不傷害別人,又如何保護自己,一旦遇到傷害可以檢舉、報警,也就不會拖這麼長的時間。
2.校園性侵緣何“井噴”?
20天裏接連曝出校園性侵案,給人以“井噴”之感。熊丙奇認為,其實這些案件一直存在,並不是突然間增多,只是以前未能進入公眾視野。
熊丙奇特別提醒,每次校園猥褻事件後,都應該關注受害人的保護問題,救助最不應該缺位,否則會造成終身影響。但有些農村學校因條件簡陋、師資匱乏,在心理方面的救助也難以到位,建議公益組織介入。
3.如何從制度上防範?
有學者指出,發生校園性侵案説到底是“師德”問題。對此熊丙奇不認同。“這不是道德的問題,是法律的問題,説‘師德’那是把這個詞矮化了。”熊丙奇認為,類似案件一旦發生就應移交司法處理,這是原則問題。但目前很多都是行政處理,也就是説當成內部問題來解決。而目前很多類似醜聞都是不了了之,並沒有走到法律程式。他認為當務之急是落實法規,如《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完善法規。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綜合新華社、《南方都市報》等。
責任編輯: 吳愛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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