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生死狀”不能一揭了事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5-31  內容來源: 北京公共

 

    5月28日,新浪微網志網友“長春您好”在微網志中稱,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樓內電梯前貼出“生死狀”:“凡因乘坐電梯所發生的任何後果,我院概不負責。”5月29日9時許,記者再次來到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就電梯告示一事進行採訪。9時10分許,一名女子將電梯口的告示揭了下來。(5月30日新文化網)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這樣的電梯“生死狀”要是出現在商場、賓館、酒店等場所,大家的反響肯定不會如此強烈。那些地方的法盲幹出這種事情來是不足為奇的,但是,此事發生在法院,那真是讓人笑掉大牙了。臨時工不懂法,法院院長豈能不懂法呢?這是開國際玩笑,這是典型的不作為,必須受到處罰。
  
  令人難以容忍的是,這樣的“生死狀”已經貼了好多年啦。嗚呼,幸虧沒有發生事故,否則,後果真的不堪設想啊。這也就説明,這部電梯多年以前就存在著隱患,既然如此,那法院的領導為何不採取措施呢?要麼徹底大修,要麼進行更換,要麼乾脆停運。令人怒髮沖冠,義憤填膺的是,這部電梯一直在運作,這不是把人民群眾的生命當兒戲嗎?
  
  時至今日,媒體曝光了,眾人已經知曉了,法院竟然沒有停運電梯,只是揭掉了“生死狀”,這簡直就是老子給兒子磕頭——豈有此理(禮)!這就如同病人得了心肌梗死,醫生卻給患者抹眼藥水一樣荒唐透頂,這無疑就是草菅人命。接待人員聲稱“等領導回來後將會給出詳細答覆。”別胡説八道,難道法院的領導都外出了嗎?這是糊弄鬼呢!
  
  法院當務之急必須立即停運電梯,並且立即追查責任者,嚴懲不貸。法院領導必須深刻檢查自己的錯誤,並且保證今後不再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其實,這種自欺欺人的電梯“生死狀”就是胡扯,一旦真的發生事故以後,法院照樣是要負全責的。這就像有人聲稱“我是開車新手撞死人白撞”一樣荒謬,一樣無知,一樣可笑。
  
  近期以來,各地“電梯傷人”、“電梯殺人”的事件時有發生,應該引起高度重視,必須認真對待,逐個檢查,排除隱患,確保安全。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要對那些玩忽職守,無所作為的黨員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按照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嚴格要求,一旦發生事故嚴懲不貸,殺一儆百。堅決剎住“電梯驚魂”這股歪風邪氣,造福群眾。
  來源:紅網

責任編輯: 蘇娜
標題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