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務部決定將火燒靖國神社中國人引渡至日本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1-04  內容來源: 央視國際


2011年12月26日淩晨4點10分左右(北京時間3點10分左右),東京都千代田區九段北的靖國神社內的一扇大門被人縱火,有男保安打電話報警。
 

據韓聯社11月2日報道,南韓法務部2日決定,曾在日本“火燒”靖國神社並向日本駐南韓大使館投擲燃燒瓶的中國人劉強,將應日本政府要求被引渡到日本。

據報道,南韓法務部對於中日兩國要求引渡劉強的要求,通過首爾高等法院的審查後決定將其引渡至日本。首爾高等檢察廳已向首爾高等法院提出“罪犯引渡許可與否的相關審查”請求。首爾高法將開庭審理,並在2個月以內做出判決。

2011年12月,中國人劉強涉嫌向日本靖國神社大門投擲火焰瓶,對此,南韓法務部正在認真商討對劉強實行“罪犯引渡審判”的方案。劉強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自己的外祖母是朝鮮人,曾被日軍強制帶到中國做慰安婦,外曾祖父參加抗日運動,遭嚴刑拷問不幸犧牲。特殊的家庭背景讓劉強對日本侵略歷史倍感憤慨,逃到南韓後,劉強探訪了外祖母曾生活過的大邱地區和外曾祖父曾受拷問的首爾西大門刑務所,反日情緒再次高漲,促成了向日本大使館投擲燃燒瓶事件。

報道還稱,劉強將於11月8日刑滿出獄。2012年1月8日,劉強涉嫌以認為日本政府在對慰安婦等問題的處理上態度消極為理由,向日本駐韓大使館投擲火焰瓶而被拘留起訴。首爾高等法院判處劉強有期徒刑8個月,目前,劉強正在服刑中。日本隨即提出了對劉強實行罪犯引渡審判的請求,中國則要求南韓把劉強遣送回國,雙方相持不下。

日本政府堅持,根據2002年4月簽署的《日韓罪犯引渡條約》,劉強應在出獄後被引渡到日本,移交日本警視廳處理。日本政府通過外交途徑向南韓方面遞交了罪犯引渡申請書。中國政府則表示,劉強事件不是單純的縱火事件,其中涉及日本歷史問題,希望南韓“將劉強驅逐回中國,不要交給日本”。

2012年初中國駐韓大使張鑫森向南韓外交部提出妥善處理劉強問題的要求,中國公安部部長孟建柱7月訪韓時也與南韓外長、法務部長談及劉強的人身處理問題。10月16日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例行記者會上希望韓方公正妥善解決有關問題,保障相關中國公民的正當合法權益。這是中方官方首次就這一事件正式錶態。

責任編輯: 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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