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到粵辦養老機構 與內地人享受同等待遇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2-08-09 內容來源: 廣東衛視
上月,中央出臺一系列加強內地與香港合作政策,其中由廣東省負責落實的有粵港合辦養老機構、合作辦學、治理東江、聯合減排等8項政策。
據省民政廳介紹,目前由香港服務提供商以獨資形式在廣東省興辦的養老服務機構共有3所,分別位於廣州、深圳和肇慶。坐落于廣州市寺貝通津1號大院的紅升僑頤養老院是其中之一。
事實上,早在2007年,《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四在香港簽署,其中與健康相關的服務和社會服務方面明確提出,“在廣東省試點,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
彼時,香港人白女士嗅到了機遇,萌生了到內地辦一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想法。而廣州市提供的優惠政策最終把白女士吸引到這裡。據悉,廣州市依據不同層次、類型的養老機構給予港澳養老服務提供者一、二、三萬元不等的資助;在床位方面則視不同情況給予100、200、300元不等的運營補助;如果在內地招收的養老護理員是農民工等困難群體,政府還會提供相應的培訓資助。
“我們給香港養老服務提供者同等待遇。所謂同等待遇,就是內地民辦養老服務機構享受的政策,包括稅收、用水、用電、用地等方面,同樣適用於香港養老服務提供者。”歷經幾年的籌備,廣州紅升僑頤養老院終於在2010年6月獲批准成立,並於去年正式開業。如今,院內已收容了63位孤寡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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