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全球契約對中遠的影響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2-07-20 內容來源: 中國網
要依法治企,要遵守美國的法律中國網 楊佳
[中國網]: 剛才我聽到您一直在説,建議中國企業如果想要到美國去發展的話,一定要注重結合當地的文化,當地的法律以及融入當地,這讓我想到中遠早在2004年的時候就已經加入聯合國全球契約,您覺得加入這個契約之後,對於中遠在國外一系列的發展是有益的推動作用還是説其實也就這樣?
[魏家福]: 這個“全球契約”(Global Compact)是安南秘書長髮起,被潘基文秘書長大力推動的一個重要的聯合國話題。現在全球的500強企業全都是“全球契約”的成員,全球有數十萬家企業都自覺地加入這個行動。“全球契約”有十項原則,四大類:保護人權,保護環境,尊重人權,反對腐敗。這不僅是聯合國要求的全球優秀企業的標準,實際上也是我們中國政府對中國企業的具體要求,中國政府也號召我們尊重人權,關愛生命,以人為本,中國政府也號召我們綠色發展,保護環境,不要污染環境;中國政府也告訴我們,更多地解決就業問題;中國政府也告訴我們,要反對腐敗。所以,我認為“全球契約”和中國政府對企業的要求完全一致。所以,2004年我主動地加入“全球契約行動”。
在去年世界經濟論壇達沃斯會議上,潘基文召開了一個“全球契約領袖會議”,有30個人作為“Global Compact Lead”的領導成員,我代表中遠是30個成員之一,他們給了我們足夠的位置,同時我中遠已連續五年,每年發表一個中遠集團可持續發展報告,都被聯合國登在“可持續發展報告典範榜COP”上,這是迄今為止,一個企業能夠連續四年被刊登在COP榜亞洲為主的一家公司,那就是中遠。
這種行動對我企業本身員工的可持續發展有了一個規範性的約束,對國際上人家看我中遠這是一個先進的、傑出的、出類拔萃的全球契約行動的成員企業,它是高度負責任的企業,這樣人家看我們這個企業可支援、可信任,所以在國際上只要打出Global Compact,可以消除對我們的各種誤解,同時也給我們爭分,客戶願意找我們,我們也能夠主動給客戶提供各種服務,所以Global Compact的加入不僅僅是花了金錢和時間,更重要的是贏得了聲譽,贏得了企業真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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