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庭暴力要大聲説出來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2-05-15  內容來源: 東方衛視

人民日報:面對家暴 不該沉默

  “無論外面天空多麼晴朗,我的身上總落有一雙陰鷙的目光,讓我壓抑得喘不過氣來。”一位遭受丈夫家暴的女性這樣描述她的痛苦。

  5月15日是“國際家庭日”,如何遠離家庭暴力、營造溫情的家庭生活,再次引起社會關注。有關人士呼籲,對家庭暴力“零容忍”,加強司法保護。

  調查顯示近1/4女性曾遭受家暴

  旨在反對家庭暴力,倡導和諧生活的全球性反家暴行動“大聲説出來”中國區活動近日在京啟動。

  “以前人們往往認為,家庭暴力多發生在邊遠貧困地區,發生在文化和經濟地位低下的人中間。其實這是個誤區。”北京紅楓婦女心理諮詢服務中心創始人王行娟説,“研究發現,能否成為施暴人很大程度上與其成長環境,特別是原生家庭有關,而與學歷無關。”研究表明,與原生家庭沒有暴力者相比,暴力家庭中長大的孩子成為新的施暴者的幾率高600倍。

  此前,2011年10月21日,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發佈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在整個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佔24.7%。

  多數遭家暴者選擇沉默,折射社會支援薄弱

  一項網路調查顯示,受訪網民在遭遇家暴時,選擇自己默默忍受,“不敢大聲説出來”的超過一半。很多受害者表示,遭遇家暴求助最多的是家人或朋友,而非婦聯、派出所。

  “一方面,這反映了我國女性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和缺少社會救助渠道。”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研究會理事郭建梅説,“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我國法律救濟不力。” 

  郭建梅介紹,目前,我國尚無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相關規定散見於諸多法律法規中,且有可操作性的少。

  比如,儘管3年前家暴干預已納入“110”出警範圍,但職能並不明確。“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也讓警方很難介入。目前,我國法律規定,家暴致重傷的才能提起公訴,輕傷以上可提起自訴。

  專家建議加強司法保護,構建反家暴立法體系

  據全國婦聯權益部部長蔣月娥介紹,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已納入立法工作計劃。

  國外司法實踐表明,警察的介入,是遏制家暴最有力的“武器”。對施暴人逮捕和拘留,比不採取司法保護,成效高3倍。郭建梅建議,法律應明確規定公安機關的具體職責,並加入對施暴者“強制參加學習”的處罰。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研究會秘書長李明舜認為,反家庭暴力法應構建一個由行政干預、司法干預和社會干預等共同組成的、職能相互銜接補充的整體框架。

  “防止家庭暴力,要重視‘第一次’,明確‘零容忍’態度。”北師大心理學院諮詢與臨床心理研究所所長劉翔平強調。

  從5月開始,“大聲説出來”項目將在北京、上海、深圳等5個城市開展,以提高公眾反家暴意識,為施暴者和受暴者提供解決問題的途徑。 

責任編輯: 佟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