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唯冠科技訴蘋果IPAD商標侵權獲勝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2-02-15  內容來源: CCTV-4

 

深圳唯冠科技訴蘋果IPAD商標侵權獲勝
深圳唯冠科技訴蘋果IPAD商標侵權獲勝(資料圖)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謝湘輝最近幾天都特別忙,各地的工商部門都給他打電話諮詢有關ipad侵權問題,要求提供商標持有權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

深圳唯冠科技現在持有的“IPAD”商標申請於2001年,有效期到了2021年。蘋果公司表示,2009年已經從唯冠台北公司取得了iPad全球商標權,並向深圳中院要求確權。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國內地商標權並不包含在轉讓中,在中國內地,iPad的商標權是屬於深圳唯冠所有,唯冠台北公司沒權力將其出售。深圳中院確認了深圳唯冠科技對商標的所有權益,因此判決蘋果在內地禁售銷售IPAD。

2010年IPAD在全球上市以後,深圳唯冠科技和蘋果公司曾就IPAD商標問題多次協商,最後都無疾而終。

蘋果方面對此有何回應,記者多次聯繫過蘋果中國的工作人員,但是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最後我們聯繫到了蘋果的代理律師。

消費者方面,大家對於商家之間的糾紛並不以為然。

如果本月29日在廣東高院第一法庭開庭的終審沒有改變一審的原判,蘋果iPad在大陸銷售渠道或遭全面封殺,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條款,蘋果公司最高可能還會面臨超過300億人民幣的工商罰款。不過,分析人士表示,蘋果肯定不允許這個商標流失,如果敗訴了也只能和解。因此這阻擋不了將於近期上市的IPAD3。

責任編輯: 石宇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