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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利比亞班加西8月10日電(記者周潼潼 王洪江)利比亞反對派“全國過渡委員會”10日公佈過渡時期“憲法宣言”,就後格達費時期的政治過渡列出時間表。
“全國過渡委員會”副主席、發言人庫卡當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全國過渡委員會”已完成過渡時期“憲法宣言”的準備工作。“憲法宣言”將在格達費政權下臺後立刻執行,並在過渡階段發揮臨時憲法作用。
據庫卡介紹,“憲法宣言”規定,利比亞將在格達費政權下臺後30天內成立國家政府;90天內公佈選舉法,成立最高選舉辦公室;240天內進行全國代表大會(相當於議會)選舉,選出政府總理並制定法律。在全國代表大會成立後30天內成立公共基礎委員會,並在委員會成立後60天內制定憲法草案,其後30天進行憲法草案公投,公投通過後30天內公佈立法選舉法,並在180天內完成立法選舉。
庫卡説,“憲法宣言”規定過渡時期為20個月,其中前8個月由“全國過渡委員會”管理,剩餘12個月由全國代表大會監管。他説,“全國過渡委員會”成員均已作出承諾,將不會參加未來的總統或議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