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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將禁止霸淩寫入教育法規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1-05-20

 

 

 
(資料圖)


    中國網路電視臺消息(中國新聞):台灣行政機構昨天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草案,明定禁止學生霸淩行為,並授權教育行政機關訂立防制霸淩的機制細則,就學生霸淩行為的預防、發現、處理及輔導等予以規範。

    所謂“霸淩”行為,是指用肢體或言語騷擾、嘲諷、攻擊弱勢的一方。台灣中小學校中有7%左右、數以萬計的學生曾遭受霸淩。台灣教育機構認為校園霸淩行為對學生人格發展影響甚巨,且妨礙學生學習權。為保障學生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學習權等,特別提案將反霸淩寫入法律文本。
  
  臺教育機構將被授權訂立霸淩防制機制、處理程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細則,保障學生不受霸淩行為的侵害。為防治霸淩行為,臺教育部門目前訂定有「各級學校防治校園霸淩執行計畫」,但計畫內容缺乏法源依據,顯現法制面的不足。希望此次法案修訂後,可以補實法制面不足,未來使教育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更能落實執行防制學生的霸淩行為。

 




  責任編輯: 李雪瑩視頻來源: 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