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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路電視臺綜合消息:昨天,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通知宣佈,我國將加強對高收入者個稅的徵管,股權轉讓、房屋轉讓、利息股息紅利成重點。
通知要求,不斷完善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項目的個稅徵管,加強財産轉讓所得徵管,包括:完善自然人股東股權(份)轉讓所得徵管、加強房屋轉讓和拍賣所得徵管、抓好個人以評估增值的非貨幣性資産對外投資取得股權(份)等其他形式財産轉讓所得徵管;深化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徵管。
高收入行業和人群的個稅徵管將加強,包括加強以非勞動所得為主要收入來源人群的徵管,如從事房地産、礦産資源投資、私募基金、信託投資等活動的高收入人群;做好高收入行業工薪所得徵管,尤其是獎金、補貼、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等激勵所得;對納稅人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通過明細申報數據等資訊匯總比對;完善數額較大的勞務報酬所得徵管。掌握高收入者收入獲取規律等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徵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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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高收入者個稅漏洞三大環節
股權轉讓所得
股權轉讓成為越來越多個人的收入來源。稅務部門將與工商部門合作,加強對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所得徵管。對個人對外投資取得股權的,重點監管上市公司上市前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行為。重點做好平價或低價轉讓股權的核定工作,記錄股權轉讓交易價格和稅費情況。
房屋轉讓和拍賣所得
近年房屋轉讓、拍賣涉及的個人所得越來越多。通知強調,要加強房屋轉讓所得徵管,符合查實徵收條件的,堅持實行查實徵收。
針對拍賣所得,通知要求“加強與本地區拍賣單位的聯繫,掌握拍賣所得稅源資訊,督促拍賣單位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股息、紅利所得方面,針對連續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紅利或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將對其個人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等所得重點跟蹤管理,對投資者及其家庭成員從法人企業列支消費支出和借款的,積極開展日常稅源管理、檢查,對其相關所得依法徵稅。(據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