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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不在限購範圍 “受贈”則算擁有房子
市國土房管局線上解讀樓市限購政策
羊城晚報訊記者趙燕華報道:“直系親屬間的贈與、繼承所得的房産是否都納入限購範圍?”、“兒子未滿18歲時買了兩套房,現已成年要結婚了怎樣才能買房?”3日晚,在與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就限購政策進行“線上交流”中,這些問題被市民問得最多。該局副局長黃文波、市場處處長陳大旺、市房地産交易登記中心主任倫小偉參加了此次網上交流。
也有網友反映,與親屬共有兩間祖屋,因共有人太多無法搬進去住,也難統一意見將其賣掉,如今限購令下來,一些實際無房戶卻因此無法買到房子,很不公平。
子女繼承房産不在限購範圍
按照廣州市限購政策,擁有兩套及以上的本地家庭不能再買房。網友sammy提出疑問,目前已經擁有兩套廣州房産,能否通過繼承的方式在房地産交易登記中心登記父母或親屬的遺産?對此,倫小偉表示,繼承屬於法定行為,不在限購範圍內。
網友million_cat問,他們一家三口,名下現有兩個房産證,一個是完整的一套房屋,而另一個房産證是親人的遺産贈予,分給5戶人共有,不能明確劃分出使用面積,也沒有獨立廚廁,像這樣的物業是否也算是一套房而不能再買房子了?對此,黃文波回應,如屬兩個及以上居民家庭共同繼承一套房屋的,不作一套計算。但是,如屬贈與房産,只要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是房屋現有權屬人的或權屬人之一的,則計入已擁有住房套數。
非穗籍父母可受贈一套房子
線上交流中,不少網友問到同一個問題,如果把現有的房子歸還或贈予父母的話,是否能算作為無房戶,可再新購一套住房?
網友“藍天白雲”説:老公有一套房改房,我和我父親聯名有一套商品房。“我想將商品房贈送給我父親,直系親屬之間贈送是否可免費?這樣我就算只有一套房子了吧?”
黃文波表示,該網友的家庭在廣州市已擁有兩套住房,不能新購住房。但是,如果把房屋贈與其父母,就可以新購一套房産。但是贈與是會産生稅費的,有關贈與的收費標準以財稅部門文件規定為準,契稅問題則要諮詢地稅部門。
網友“桃花島民”的例子比較特別,他是房産共有人,佔50%,如果取得房産擁有人同意,問能否將房産贈與其父母(非廣州戶籍)?對此,陳大旺表示,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間的房屋贈與不納入限購政策範圍,可以通過辦理贈與登記將其所佔份額贈與其父母。
陳大旺進一步解釋説,這個“不納入限購範圍”只是針對贈與外地父母,即不需要按照廣州細則去提供“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也就是説,如果父母是外地人,在廣州沒有房,即使沒有納稅證明,也可以接受一套贈予;但如果父母是外地人,在廣州已經有一套房了,這樣就不能接受贈予。如果父母是廣州人,他們名下沒有房産,就可以接受兩套贈予。
超過18歲的子女可單獨買房
另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是:“孩子滿18歲了,還能再買兩套房嗎?”
網友jason_kwan和putongren都表示,滿18歲前,父母買房時把我的名字也寫進了房産證。現在我已滿18歲,我能單獨買房嗎?一個家庭可擁有兩套房,一個人獨身算一個家庭嗎?可不可以買兩套房?
陳大旺表示,已成年子女可單獨購房。但是按照現行政策,之前被列為房屋共有人的那些房屋也計入已擁有住房套數,因此,是否具備購房條件,要看符不符合廣州市的住房限購政策。
網友青苗接著問:“我們有兩套房,但都寫了兒子的名字(當時兒子未滿18歲,現已滿),現我們想將兒子的名字從一套房産證上去掉,以便騰出空間,讓兒子買房。請問如何辦才最經濟?”黃文波支招:可通過贈與或轉移的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