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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岩市人事局副局長黃曉華説,經調查核實,2002年4月28日,江進祥身為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委秘書科科長,在擔任市人大二屆一次會議秘書處信訪組工作人員期間,未經大會秘書處同意,佩戴大會工作人員工作證,向參加大會的人大代表散發個人材料,其行為構成違紀。2002年5月16日,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對江進祥做出停職檢查決定。2003年10月,經組織出面協調,江進祥調到市城建監察支隊工作,但他一直沒到支隊上班。
昨日,江進祥告訴記者,今天將去龍岩市建設局及其下屬城建監察支隊上班,昨天下午也完成了報到程式。他説:“在我看來這是違法調動,但是我還是要去上班,因為他們已經作出了正式處理決定。” 據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