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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公安局通報稱,排除他殺可能,並對目擊者測謊;8人被拘
針對12月25日發生的“村長錢雲會死亡”事件,溫州市公安局專門調查組昨日通報了更多事件詳細經過。稱案件事實已查清,排除謀殺可能,認定為交通肇事案件。
認定屬交通事故
昨晚約23時,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12·25”事故調查組組長沈強介紹,調查組嚴格審查了嫌疑人(費良玉)的供述、嫌疑人與死者是否有利害關係、是否受人指使等情況,並對其生活軌跡、工作情況、人際交往進行了詳盡調查,排除了其主觀故意的可能。
此外,調查組既對公安機關已掌握的所有證人重新進行了詢問、調查,又對目擊證人錢成宇和網民提出的“第二目擊證人”黃迪燕進行了詢問,確定並無“謀殺”行為被直接目擊。
沈強還説,從現場勘查情況看,現場留有明顯車輛剎車痕跡、屍體拖痕、人車碰撞痕跡,與被人強行按住碾軋的行為不符。
調查組最後認定,費良玉無證駕駛,車輛嚴重超載,在發現行人後採取措施不利,以致造成交通事故,負交通事故主要責任;錢雲會在未確認安全情況下橫穿道路,負次要責任。
目擊者被測謊
調查組介紹,第一目擊證人錢成宇被進行了測謊等調查,認定其只看到了事發後現場,沒有看到網上所説被按住碾軋死的情況,也沒對其他人散佈類似傳言。對另一名“目擊者”黃迪燕進行調查,發現她當天沒去現場,只是聽到傳言,有人對她説講了可能有好處,死者女兒還叫她繼續講,後來她自己到公安機關進行澄清。
調查組稱,經調查,當時目擊事件過程的只有4人(除事故雙方以外):保安鄭某、張某、吳某,以及錢成宇。經對他們進行詢問並測謊,也印證了交通肇事的論斷。
針對“搶屍”,調查組稱,將屍體作為證據保存,做基本檢驗,不需要進行解剖,因而無需經家屬同意。
此外,調查組稱,錢雲會最後打電話與同村村民王某通話,談村裏事務。
8人被拘
警方介紹,12月25日9時45分,安徽人費良玉無證駕駛工程車途經虹南大道蒲岐鎮寨橋村段時,遇錢雲會撐傘從道路右側往左橫穿,工程車緊急剎車避讓未及。
事發時,副駕駛位上是費雇用的司機黃標。車輛超載282%。初步檢驗,該車滿載時剎車制動性能不良。
警方稱,在隨後的處置中,樂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侯金海遭到圍攻,造成多處骨折。另有3民警受傷。
目前,費良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黃標因涉嫌作偽證被行政拘留。同時,涉嫌尋釁滋事的錢成宇等6人也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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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機稱曾鳴笛
據一位事發後在交警隊與黃標和費良玉有過接觸的知情人士介紹,黃標稱,當時費良玉駕車經過該路段時,遇到這名中年男子(錢雲會)橫穿馬路,起初以為他要攔車,曾按嗽叭讓其讓開,但沒料到對方不讓,剎車已來不及。
據黃標介紹,事發後,兩人起初都從副駕駛一側下車,躲到現場的一座民房後,後看到同一工地的老鄉工程車駛來,遂拉車回到臨港工業區的工地,費良玉在“逃跑”途中還表示自己沒駕照想讓黃標頂包,黃給親人打去電話,親人勸他不要。
費良玉在接受央視記者採訪時也稱,當時路比較滑,錢雲會穿馬路,他鳴笛警示,錢雲會沒有反應,只能緊急避險向左打方向、剎車,但還是撞上了。趕緊下車撥打了110,當時人已在車左前輪下。
他説自己的駕駛證已考到第三關,駕駛員黃標有證。他稱自己只在駕駛員吃飯、加油、加水時偶爾開一下車。當時黃標早上沒吃飯,“那一趟是我替過去,他準備中間下車去吃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