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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稱iPad徵高進口稅是為方便旅客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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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對旅客所帶的筆電進行查驗(資料圖片)
 

 針對中國海關總署近日對進境旅客攜帶的個人物品所設免稅限值過於嚴格的質疑,海關總署相關負責人11月14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對進境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規定免稅限值的做法是較為普遍的國際實踐。

 海關總署監管司負責人黃熠就進出境旅客所攜物品驗放標準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對超出限值物品實行按全部價值徵稅也是各國普遍採用的方法。

 根據海關總署發佈的2010年第54號公告,中國對居民旅客攜帶的個人物品的免稅限值為5000元人民幣,對非居民旅客擬留在境內的個人物品的免稅限值為2000元人民幣。

 對於部分旅客反映,他們購于香港不到4000元的iPad,在入境時被海關要求按5000元徵稅的問題。黃熠回應稱,海關依據《歸類表》和《完稅價格表》對相關物品確定商品類別和完稅價格。筆記型電腦適用的一般完稅價格是5000元,這一價格兼顧了有的筆記型電腦價格略高於5000元,有的筆記型電腦價格略低於5000元的情況。

 黃熠稱,實施這一做法是為了避免通關環節因審定個人物品價格給旅客帶來的不便。他説,以iPad為例,自上市以來價格在不斷變化,且依據配置不同,價格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海關將其歸為筆記型電腦並適用一般5000元的完稅價格,主要就是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關時效。

 黃熠表示,目前,海關主要對進境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和非居民旅客擬留在境內的,價值超出免稅限值的物品徵稅。對於旅客隨身攜帶(出)境,並復帶出(進)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並不徵稅。

 黃熠稱,海關作為國家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的監督管理機關,肩負著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打擊走私違法行為的職責。一段時期以來,一些有組織的走私團夥,假借個人物品名義,利用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便捷通關措施,以逃避海關監管、偷逃稅款為目的,一日內多次攜帶各類高檔消費品、高科技産品、生活日用品進出境,是變相的進出口商業貿易行為,相關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了正常旅客的通關秩序,還違反了貿易公平原則,對於此類走私違法行為,海關將依法堅決予以查處。

他説,多年的實踐經驗證明,廣大進出境旅客是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海關對“水客”打擊,正是為了維護正常的通關秩序,為進出境旅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通關環境。黃熠表示,海關總署近期派員專程赴相關口岸開展實地調研,經多方了解、調查,相關口岸海關執法依據明確,執法操作規範,不存在刻意刁難旅客、惡性執法等情事,口岸通關秩序良好。(據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 石宇昕視頻來源: 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