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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黃縣政府一位官員投書新世紀週刊財新網,文章以《透視江西宜黃強拆自焚事件》為題,洋洋灑灑5300多字,正文分《事件發生始末》《媒體推波助瀾》《崛起中的宜黃》《強拆,無奈的選擇》《事件的深層原因》5部分對強拆自焚事件進行了分析和梳理。文章稱,“從某種程度上説,沒有強拆就沒有中國的城市化,沒有城市化就沒有一個個‘嶄新的中國’,是不是因此可以説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以下是文章節選(均為原話):
這件事發生在宜黃,但強拆問題全國普遍存在,因此,從某個角度看,是不是可以説,宜黃事件是我國城市化運動過程中的一個犧牲品。
當大家都在對強拆政策口誅筆伐的時候,似乎大家都罔顧了這樣一個基本事實,那就是每一個人其實都是強拆政策的受益者,君不見,當您安住在寬敞舒適房子裏、當您行走在寬闊明亮的大街上,當記者住在高級賓館揮筆寫就痛斥強拆政策文章的時候,您是否想過,您腳下的土地可能就是政府用強拆手段徵來的?因此,從某種程度上説,沒有強拆就沒有我國的城市化,沒有城市化就沒有一個個“嶄新的中國”,是不是因此可以説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依法行政是必需的,但一切機械照搬法律,同樣會犯本本主義的錯誤。
從根本上,我國依然是人治的國家、依然是官本位的政府。君不見,政府負責行政復議的法制辦和負責行政訴訟的法庭門可羅雀,而信訪局卻人滿為患。我們精心為公民打造設計的現代救濟方式——法律武器,老百姓棄之如敝屣,仍然習慣選擇陳情尤其是越級陳情,而且的確只有這樣才有效果,這和幾千年前的攔轎告狀有什麼區別?由此,筆者想到一句很經典的話:“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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