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時間超過10小時
原本七天時間的培訓,由於生産線的人員短缺,被濃縮成了三天。三天之後,李靜被分派到C03廠區,所謂C03,是一棟全是生産車間的樓房,這樣的樓房在富士康廠區中有十多座。
李靜所分派的車間,被用來生産某著名品牌手機的主機板。每一塊手機主機板都是自動印刷電路並焊接,印刷後,將有一道被稱為“AOI”的自動檢測,然後主機板隨流水線進入回焊爐焊接,之後流出到李靜面前,她的工作便是用5倍放大鏡檢查主機板的元件是否準確的焊好,是否存在錯位。
“我的工作便是站在那裏,看到不良就進行記錄,如果多個不良連續出現,就要通知線長和相關技術人員。”李靜表示,這樣的工作,在富士康的規章中其實有“標準人力”的設置,通常是二至三人,然而由於人手短缺,同一個檢查點,往往只有一個人工作。
第一天正式進入工作,李靜便被告知富士康實行“黑白兩班倒”的方式,而她被安排到了晚班,時間是晚八點到早八點,由於流水線需要站立工作,這也就意味著,李靜需要每天站立面對放大鏡超過10個小時:“每天在我面前經過的電路板都要七八百塊,看得我都要瘋了。”
在《富士康調研報告》中,也專門講述了富士康工作時間的“超現實主義”。調查報告中對富士康工人的問卷調查數據顯示,75%的工人“月平均休息天數”為4天,8%的工人“月平均休息天數”少於4天。此外,73.3%的工人“平均每天工作時間”在10小時及以上。工人月平均累計加班時間為83.2小時。“每條生産線都有生産指標,如果完不成任務,大家都要加班,在下班的晚課上,我們還要自我檢討。”
經過兩周的工作,身體已有些吃不消,李靜萌生去意,不料當她透露了想離開時,卻遭到了同伴的一致反對:“大家都勸我忍一忍,每個人都説,出來不就為了掙錢麼。當談到自殺事件時,每個人都覺得那是自殺者的個人問題,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我很慶倖自己能夠隨時離開。”
員工質疑工資“明升暗降”
繁瑣的工作,巨大的壓力,換來的卻只是微薄的薪水。李靜透露,作為普通工人,即使算上全部加班費,每月也只能拿到一千五百元至一千六百元的工資,而這還是富士康針對連環跳事件推出“加薪30%”舉措後的數字。
這樣的加薪承諾也被調查組質疑。2010年6月,為回應公眾對於富士康的質疑,富士康宣佈為工人加薪30%。據資料顯示,分佈在國內各地的富士康均上調了工資,加薪後工人的基本工資約為900至1200元左右,其中上海與杭州的企業上調後達到了1250元。
不過在一位富士康內部人士的眼中,富士康的“工資上調”,只是鑽了政府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時間差。
“2010年很多省市都開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説,如果富士康不上調自己的工資標準的話,那麼連最低工資標準都無法達到。但它宣佈上調30%,卻給人一種大幅上調的感覺。”該內部人士透露,富士康加薪承諾看似上調30%,但如果與各地政府新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相比,富士康員工的基本工資僅僅高出不到10%。
以上海為例,目前上海市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120元,而富士康普工基本工資則為1250元,僅僅高出130元:“説是上調了工資,實際還是在貧困線上。”甚至有工人透露,在上調工資後,原先的獎金被取消或減少,實際上收入“明升暗降”。
過低的基本收入,使得工人想要拿到更高收入,只能靠加班來實現。《富士康調研報告》中舉例,一位在“SMT部門”工作的員工,2010年7月工資總額為2417.52元,其中1123元為加班工資,加班時間達到了103.36小時,而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加班時間不能超過每月36小時。
2010年10月,富士康再次高調宣佈加薪100%,不過對於許多員工來講,這樣的承諾也顯得好似空中樓閣。
與此同時,微不足道的工資,還被不斷上漲的物價和員工的自身消費需求消弭殆盡。調查報告顯示,部分富士康廠區周邊房屋,在富士康宣佈漲工資後,立即上調房租標準,工人只得哀嘆“工資是給房東漲的”。
“工作壓力讓他們産生了排解壓力的需求。”李靜的一名室友,常在閒暇時跑到廠區周邊的迪廳跳舞。而上班12小時後還要去網吧玩上兩三個小時的工友,更是比比皆是,消費需求、物價飛漲與收入低廉的巨大反差,使得許多原本打算在這裡攢點錢的人,成了“月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