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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晚上9時8分,福州臺江洋中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稱,在洋頭口出現了一起四車追尾的交通事故。民警當即趕往現場,所幸事故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但在處理事故過程中,民警發現追尾的四部車中,有一部車的司機一直趴在車子的方向盤上。
民警走近一探究竟,不想男子身上傳出了濃烈的酒味。當即民警將其帶回了派出所。這名男子姓何,住在工業路上,剛結束了一場應酬,準備回家。
民警當即將其帶回派出所,不想想,男子在派出所裏竟然用力舞動身體,扭動屁股,還追著民警的DV跑。隨後,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測試。今天中午,抽血檢測結果顯示,男子的體內血液酒精濃度已經達到380.5毫克/100毫升,嚴重超出了醉駕標準。
隨後,民警還發現,何某在去年11月份就曾因醉駕被警方拘留了15天。當時,何某還被處以扣12分,罰1500元的處罰。在今年5月份,何某才剛拿回駕照。
據民警介紹,對於一年內連續兩次醉駕的駕駛員,警方將依法吊銷他的駕照。同時,醉駕者在5年內將不得再申領駕照。同時,何某還將被處於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