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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尹伯欽日前表示:“加快推進房産稅改革,可考慮差別稅率,可考慮由原值徵收改為按評估值徵收。”分析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尹伯欽的這一表態,實際點出了未來房産稅改革的重點。
我國1986年頒布的《房産稅暫行條例》明確,房産稅按房屋余值徵收,稅率1.2%,按照租金徵收,稅率12%。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室主任張斌指出,1994年分稅制改革之後,我國就未停止過對物業稅的研究。按照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的政策設計,物業稅必須具備三大功能:一是調節居民收入分配;二是完善地方稅收體系;三是規範土地稅費金制度。
目前房産稅已經成為“簡潔版”的物業稅,房産稅的改革方案理應體現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如果延用固定稅率,不僅
因此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此前就建議對房産稅實行差別稅率,對首套房不徵稅或少徵稅。從尹伯欽的表態看,財政部已經在房産稅的方案設計時考慮到這一點。
尹伯欽表態的另一個看點是房産稅改革考慮由原值徵收改為按評估值徵收。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國稅總局從去年底就開始培訓兩湖地區地方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熟悉房地産評估的基本理論,掌握應用評稅技術核定房地産交易計稅價格的基本方法,並學會操作應用軟體。
不過從尹伯欽的表態和透露的資訊看,房産稅對房地産市場影響並沒有市場期望的那麼大,尹伯欽稱“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房地産市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