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起,河南、深圳、陜西、安徽、海南等省也開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除深圳外,其餘各省均在20%以上,其中海南一類地區工資增幅為31.7%,位列全國之首。
全國總工會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今年共有27個省區市上調或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這為推進收入分配改革,邁出了關鍵步伐。
《人民日報》稱,這輪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中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針對本地區區域內不同發展水準,分類調整,地區內欠發達地區的調整幅度相對較大。”
《人民日報》援引專家的話指出,最低工資標準是一把雙刃劍,調整必須適時適度。如果提高得過慢過少,會影響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水準,甚至出現用工荒。但如果提高得過快過多,則會加重企業負擔,可能導致裁員;如果上調幅度超出當地經濟承受能力,還會影響地區經濟的穩定發展;如果調整過於頻繁,會干擾市場正常運作。
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將上調至每月960元,增加160元,上調幅度20%。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上調至11元。據市人保局估算,按此次“調標”力度,北京約有10萬低收入勞動者將會直接漲薪。
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已經正式出臺,其中規定一類區標準為760元/月,較之前的600元/月上浮了26.6%,增幅在此次調整工資的省區中居中等偏上水準。據了解,這次陜西省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調整方案為:一類工資區全日制760元/月,非全日制7.6元/小時;二類工資區全日制680元/月,非全日制6.8元/小時;三類工資區全日制630元/月,非全日制6.3元/小時;四類工資區全日制580元/月,非全日制5.8元/小時。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向社會公佈,將於7月1日起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記者了解到,調整過後的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漲幅超過了20%,並且不包括職工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公積金等法定福利待遇。
雲南省自7月1日起上調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一、二、三類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830元、740元、63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8元、7元、6元。
海南省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決定,從7月1日起,該省最低工資標準上調200元。調整後的海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為:海口市、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三個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8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7.2元;瓊海市、儋州市兩個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6.3元;文昌市、五指山市、萬寧市、東方市、定安縣、澄邁縣、保亭縣等十四個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6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5.9元。
深圳也將實行全市統一的最低工資標準,即特區內、特區外統一提高到1100元/月。
安徽省政府決定,自7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這是自2007年安徽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後的首次上調,從公佈的各市、縣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可以看出,各地最低工資標準平均上調幅度為25.9%~28.6%。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最新發佈的消息,遼寧將從今年7月1日起全面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省內各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檔不得低於650元,上漲幅度達29%,係歷年來上調幅度最大的一次。
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850元/月、800元/月、725元/月、650元/月、600元/月,共五檔;湖南省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8.5元/小時、8元/小時、7.5元/小時、6.8元/小時、6元/小時等五檔。
瀋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了《關於調整瀋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按照《通知》,和平區、沈河區、鐵西區、皇姑區、大東區、東陵區(渾南新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棋盤山開發區等10個地區的月最低工資由700元調整為900元;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等4個地區月最低工資由600元調整為750元。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7月1日起施行。
==================各方聲音==================
勞動密集型如今已在十字路上了。作為一種成熟的産業模式,它對中國經濟發展的起步與壯大功不可沒。即使今天,勞動密集型依然是大多數地區的最優選擇。但發展從來不平衡,有先有後,領先者開始思考,追求資本最大效率與民眾最大福利的最佳結合點到底在什麼地方?最低工資正是這一均衡點的先期試探。這或許是個開始,但絕對是一個方向。
在社會財富一定的前提下,某一個群體的分配份額增加,勢必要減少另外群體的份額。“動別人的蛋糕”不容易,這也是分配方案“難産”的根本原因。
為了“搶人”,企業的“常規武器”自然是提高工資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