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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把中航油拉入炒作期貨的巨虧漩渦而在新加坡服刑1035天的陳九霖,出獄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沉寂再度復出,引起業界關注。這位一度頂著“航油大王”、“打工皇帝”等多頂耀眼光環的風雲人物,如今希望國人能給予其更多的包容,“只要得到支援,我有信心重新登上成功的殿堂,再創輝煌!”(23日京華時報)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俠義之士胸懷坦蕩、敢作敢當的傲然正氣曾經折服了多少人,詭譎莫測、血腥爭霸的江湖由此也更令人多了一分敬畏。作為做企業者,陳久霖摔倒後再度爬起,也許無需像官員得出那樣受太多條條框框和繁瑣細節的限制,要理解、要寬容、要支援,向以“有容乃大”見長的國人是盡可以給的,只是昔日的中航油老總,經歷一番牢獄之災後,坐上葛洲壩副總的交椅,名字卻悄然改成了陳九霖,總讓人心裏覺著不夠光明正大,至少暴露出底氣不足、缺少擔當。“江湖俠氣”不復在,又何以能讓江湖中人心悅誠服?
儘管有朋友將一字之差的更名動機解讀得相當悲壯、崇高:即使是“九死一生”,他仍願為社會充當一滴甘霖!儘管自己所做的回應是那麼的不經意:“久”與“九”自己一直都在通用。無需大師出面,一個普通人的智商就能夠破解出其中的玄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産法》第73條明確規定,“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被免職的,自免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造成國有資産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産、挪用財産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的,終身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顯然,讓曾經因作出(或集體作出)油品期權交易決策而致中航油5.5億美元鉅額虧損,甚而瀕臨破産,並且在國內被雙規、雙開,在新加坡被判處四年零三個月的刑罰的陳久霖擔任葛洲壩集團的副總,是違背國家法律的,而讓一個歷史一片空白的“陳九霖”走馬上任,不但法律拿他沒辦法,就是社會公眾也只能幹瞪眼。這看似高明的“小動作”,不過是有關方面合謀或者妥協的産物,其實並不光彩,原本相當嚴肅的國家法律,耍點小聰明就給鑽了空子,同樣壞的是“江湖規矩”。
誠然,沒有人懷疑陳久霖的能力及其在創造中航油基業建下的功勳,也沒有人否認陳久霖重新雄起,振興企業或者報效國家的那份熱情,更沒有人非得以最大的惡意來揣度有關部門愛才、惜才、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用心,只是面對這種多少缺乏程式正義、明顯做了手腳的人事安排,情何以堪,理何以堪,法何以堪?“江湖道義”從此何處安放?今後還須把“江湖規矩”當回事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