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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江西撫州金溪縣法院。
隨著法槌落下,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前副廳長陳愛民因受賄獲刑15年,罰金30萬元,沒收全部非法所得。
2009年3月1日,陳愛民和其他兩名副廳長李江華、許建斌同時被宣佈去職接受調查。以3名副廳長同時出事的3月為“拐點”,江西省國土系統掀起了大規模反腐風暴,15名國土系統處級以上幹部紛紛落馬。(據新華網)
陳愛民之前,2010年1月,許建斌因受賄221萬獲刑15年;4月,李江華因受賄574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江西省高院查明,三名副廳長的案件,互無關聯,並非窩案。但如今,這三起“互無關聯”的反腐案件,卻被捲入了“竊聽門”漩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