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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教育部門稱大陸生赴臺不準結婚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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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灣媒體報道,對於“教育部長”吳清基前天在“立院”答詢時所説,陸生赴臺後若與台灣人結婚,要“馬上送回去”,引起“臺生會”反彈。“臺生會”昨天發表聲明指這是對大陸學生的嚴重歧視。

據報道,“臺生會副會長”陳正騰表示,全世界各地都沒有禁止海外學生與當地人結婚的,也從沒有海外學生會因結婚而被“強制停止留學簽證”,台灣的做法將讓全球笑掉大牙。“臺生會”質疑,如結婚與陸生赴臺目的不符就要遣返,那陸生赴臺唱KTV、上網也不行?陸生赴臺求學簡直成了“囚學”。

對此,“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陸生赴臺後,可能跟台灣人談戀愛、結婚,這都很自然,但陸生當初赴臺的目的是求學,因此不能兼具配偶身份後,以“陸配”名義申請在臺居留、申請台灣的身份證,也就是“陸生”與“陸配”兩種身份必須二擇一。

“教育部”官員指出,大陸學生到台灣後,因無台灣身份證,也無法用大陸的身份證件在臺辦理結婚手續,如要辦結婚,還是要回大陸一趟。“教育部”表示,回大陸辦理結婚手續後,陸生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繼續以“陸生”身份在臺完成學業,但不能同時用“陸配”身份辦依親居留及身份證;但“陸生”若不想繼續讀書,則可與其他“陸配”一樣,申請赴臺依親居留、申請身份證。




責任編輯: 吳愛鳳視頻來源: 深圳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