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島放寬經適房限價房申請條件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2-11-28  內容來源: 河北衛視

 

河北省秦皇島市日前調整了城區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新標準大大放寬了購買條件,從而可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調整後的申請條件無論從收入標準、年齡、戶口或離異年限上都較原來政策大為寬鬆。調整後的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條件為:申請人須具有秦皇島市戶口且家庭成員中有一人取得秦皇島市城區常住戶口一年以上;單身家庭提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25周歲;離異家庭,離婚時間滿一年以上;家庭僅有一套商品住房且未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的,或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房改房但家庭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仍低於20平方米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不超過65平方米的;申請家庭成員3年(含3年)內沒有住房交易記錄;申請家庭月每人平均收入海港區範圍內每人每月低於3000元、山海關區範圍內每人每月低於2500元、北戴河區範圍內每人每月低於3300元,家庭總資産凈值須符合規定的標準。

此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條件也大大放寬:具有秦皇島市城鎮戶口且申請人家庭成員至少一人取得秦皇島市區戶籍一年以上;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或年滿28周歲的單身人員(孤兒年滿18周歲),離異人員離異須滿一年以上;家庭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不超過上年度當地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海港區範圍內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1674元、山海關區範圍內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1361元、北戴河區範圍內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1846元);家庭每人平均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戶低於30平方米)。

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住房保障科負責人介紹,本次放寬申請條件,是市政府基於房源供應充足的現狀,並結合秦皇島市經濟發展水準和保障能力做出的調整,旨在為更多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住有所居的問題。預計調整後,保障人群將擴大30%,更多的“夾心層”群體將被納入住房保障體系。

責任編輯: 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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