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産權登記新規發佈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2-09-03 內容來源: CCTV-1
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産權登記新規發佈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産産權登記管理,近日財政部頒布了《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産産權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2012年9月5日起施行。《辦法》的出臺,對於進一步理順和鞏固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明晰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國有資産産權關係;規範和加強國有資産産權管理,強化各單位的産權意識;摸清單位資産配置狀況,推動單位優化資産配置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共分六章七十一條,從産權登記的功能定位、登記範圍、各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應當或不能辦理産權登記的各類情形;産權登記的具體內容;産權登記程式和相關要求;産權登記年檢制度、資訊化管理、檔案管理;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對産權登記工作進行了規定。
《辦法》根據“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佔有使用”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體制要求,規定了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産權登記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實施,並規定了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在産權登記中的分工職責。辦法還規定了産權登記工作的功能定位和登記範圍,要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必須向其同級財政部門申報、辦理國有資産産權登記;各級財政部門核發的産權登記證是國家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産享有所有權、單位享有佔有、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是依法確認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産權歸屬關係的法律憑證和依法經營國有資本的基本依據。今後,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産權登記將實行資訊化管理,通過産權登記管理資訊系統,實現産權登記的資訊化、網路化和對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産權狀況的高效、實時、動態、全過程監管。
産權登記是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資産管理區別於其他財政和財務管理活動的主要特徵。自1992年和1995年原國家國有資産管理局先後組織開展企業和事業單位産權登記工作以來,産權登記在規範國有資産流轉、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機構和管理體制的變化和調整,産權登記工作也面臨新情況和新挑戰。為了規範和強化國有資産産權管理,適應新形勢下財政管理和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國有資産管理改革發展的需要,財政部依據《企業國有資産産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192號)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並出臺了《辦法》。
責任編輯: 佟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