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試點擴圍後,如何確保群眾用上降價後的中選藥?

發佈時間:2019-10-31 | 來源:北京晚報 | 作者: 劉歡 | 責任編輯:李哲

“4+7”試點擴大範圍到全國後,藥品中選價平均降幅將達59%,如何確保群眾用上降價後的中選藥?昨晚,國家醫保局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擴大區域範圍進行了詳細解讀,稱中選藥品使用情況將納入醫保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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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試點走出了藥品一降價就遭棄用的怪圈,蹚出了一條招標、採購、使用、支付貫通的新路子。”談及將“4+7”試點快速推向全國的原因,該試點辦負責人表示,相關藥品在試點城市形成價格“洼地”,讓患者真正用上了降價藥。非試點地區群眾盼望擴大試點範圍、早日用上質優價廉藥品的呼聲日益高漲。中期評估結論也認為,試點政策得到了較好驗證和執行,可在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穩步推向全國。

“這次試點擴圍將給相關地區群眾帶來兩方面改革紅利。”該負責人稱,此次試點擴圍共25個省份參加,試點擴圍中選價與擴圍地區2018年同品種最低採購價相比,平均降幅59%,降價效應和替代效應疊加,群眾減負效應更為明顯。同時,試點擴圍堅持帶量採購,將50%至70%的市場採購量給予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中選藥品,實現“提質降價”,並採取各項配套措施確保優先使用。

“確保中選藥品進入醫院並得到優先使用,使群眾真正享受到改革紅利,是試點擴圍成敗的關鍵。”試點辦負責人透露,醫療保障部門將加強對中選藥品和未中選藥品採購使用的監測監控;對因規範使用中選品種而減少醫保基金支出的醫院,當年度醫保總額預算額度不做調減,醫療服務收支形成結余的,統籌用於人員薪酬支出,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建立健全醫療機構醫保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保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獎懲制度。同時,衛生健康部門也將把“優先使用中選藥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建立醫療機構激勵約束機制。

此外,試點擴圍還納入軍隊醫療機構、自願參與的醫保定點民營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進一步擴大中選藥品的覆蓋範圍,確保群眾能用上降價後的中選藥品,使改革紅利落到實處。作為解決“看病貴”、“藥價貴”的重要舉措,“4+7”試點最初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和廣州、深圳、西安、瀋陽、大連、成都、廈門7個城市進行藥品帶量採購,日前擴大範圍到全國。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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