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下發通知要求八種駕駛人不得參加春運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3-01-11 內容來源: 安徽衛視
8種駕駛人不得參加春運,5類車輛不核發春運證……記者10日獲悉,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公路運輸管理局就2013年春運工作已聯合下發通知,規定執法人員不得駕車追緝違法車輛。
8種司機5類車禁止春運
據介紹,對於2012年有兩次超員20%以上或一次超員50%以上違法記錄的、最近1年營運駕駛員誠信考核計分週期內,累積計分滿20分等8種情形的駕駛人,不允許參加春運。此外,有3次(含)以上違法記錄未接受處理的車輛;到期未進行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客運車輛;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車輛等5種情形,一律不予核發春運證。
非特殊情況不得追緝違法車
春運期間,省交警總隊和省運管局將在省際交界處聯合設立10處省級春運交通安全管理服務站。服務站由兩部門共同抽調人員組成,開展聯合檢查。
執法人員將對7座以上的客車,逐車檢查、逐項登記;對非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逃避、拒絕檢查,強行闖關、闖卡的,執法人員可先記錄車輛號牌和駕駛證號及從業資格證號,事後再進行處理,但不得駕駛機動車進行追緝,嚴禁因檢查造成交通堵塞或長時間滯留旅客。
今年春運,公安交管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將實行春運車輛事故和違法及道路運輸違規行為抄告制度。抄告內容包括車輛牌號、駕駛人姓名、地點、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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