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環境資源法庭敲響雲南省環資刑事案件集中管轄“第一槌”

時間:2025-05-19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唐悄若

近日,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公開開庭巡迴審理了一起非法採礦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案件係昆明環境資源法庭集中管轄全省環資刑事案件以來的首例刑案,標誌著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完成了環資審判“三審合一”的最後一塊拼圖,全省環資審判專業化建設邁上新征程。

該案上訴人吳某某四年間擅自到山上刨挖礦石並通過微信售賣盈利,銷售金額達163萬餘元。案發後經公安機關傳喚,吳某某主動到案、如實供述,並退繳違法所得1萬元。一審法院認為吳某某擅自開採礦石並銷售,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採礦罪。結合其自首、退贓及當庭自願認罪等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6000元。吳某某不服,提起上訴。經審理,昆明環境資源法庭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産資源法》明確規定礦産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産資源。本案中吳某某長期盜採礦石以營利,經當地政府及職能部門多次教育勸阻仍屢教不改,嚴重影響國家礦産資源和當地生態環境安全。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將“巡迴審理直通車”開往案發地,組織當地村民上好這堂生動的“庭審法治公開課”,教育引導當地村民自覺保護礦産資源和生態環境,有效遏制盜採礦石違法犯罪,以司法促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治理,真正做到“懲處一個、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今後,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將充分發揮全省環資刑事案件集中管轄優勢,深化優化環境資源審判“三審合一”,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設賦能增效;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做實刑事追訴、民事賠償、行政履職依法銜接、高效協同,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促雲南一方青綠成為發展後勁,以司法助力“有一種叫雲南的生活”成為更多人的“詩和遠方”。(唐悄若/文、陳楚燕/圖、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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