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司法之筆繪普洱民族團結進步新畫卷

時間:2025-05-15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張宇

2024年9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給普洱民族團結誓詞碑盟誓代表後代回信,對他們予以親切勉勵並提出殷切希望。普洱是“新中國民族團結第一碑”的誕生地,民族團結既有優良傳統,也有現實成效。身為民族團結進步的捍衛者、參與者、推動者,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回信精神,當好“收信人”、做好“答卷人”,牢記囑託、感恩奮進,以實際舉措推動司法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為普洱民族團結進步保駕護航。

緊扣“一條主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也是民族地區各項工作的主線。”民族地區的法院工作,必須遵循這條主線。要強化主線意識和主線思維,始終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緊扣主線、突出主線抓工作。要堅持法院工作與邊防鞏固、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治理深度融合,自覺將法院工作結合主線意識去思考、去謀劃、去推進。要錨定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目標,結合地區實際、法院工作實際,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貫穿于調解、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全過程,讓各族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和民族平等。

壓實“兩個責任”。民族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意識形態工作,要壓實黨組主體責任。法院黨組要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回信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維護和促進普洱民族團結進步作為落實政治責任、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從政治思想、理論學習、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創建等方面進行系統謀劃、一體推進。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法院在民族團結工作中的“穩定器”和“助推器”作用,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要加強理論學習,準確掌握黨的民族工作方針政策,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的能力水準。要深入推進精神文明創建,積極動員和組織法院幹警在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中打頭陣、建新功。要聚焦法院主責主業,推動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和多元化解機制,在維護民族團結和諧穩定中彰顯審判執行工作質效。要加強請示彙報的政策要求,積極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夯實民族地區社會和諧穩定根基。要壓實幹警的實踐責任,充分發揮民族地區法院幹警在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要增強敏感性、警惕性和責任心,自覺將本職工作和司法實踐融入法治普洱、平安普洱建設大局。要堅持國家情懷、民族情懷、人民情懷,用心用情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三個效果”和法理情相統一、相融合,公正審理邊疆民族地區每一起案件,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用實際行動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創新方法,注重實效,提升司法服務和保障能力,努力讓普洱各族群眾在法治建設中享受更多實惠。

堅持“三個強化”。強化理論武裝,堅持以馬克思主義國家觀、民族觀、文化觀、歷史觀為指導,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深入學習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團結的重要論述,深刻理解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科學性、必然性。充分利用黨組會、理論學習中心組等形式,夯實法院幹警主動捍衛和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強化旗幟引領,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聚焦中國式現代化宏偉藍圖,以“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築中國夢”為共同心願、共同目標,通過司法實踐傳遞“一家親”法治理念。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更好構築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堅持在審判執行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司法正能量引領道德新風尚,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各族群眾的情感認同和行動自覺。強化宣傳教育,廣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精神,常態化開展“弘揚傳統、感恩奮進”“學回信、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等宣傳教育實踐活動,深植厚培普洱各族群眾忠誠維護、感恩奮進的情感之基和力量之源。結合司法工作實踐,大力宣傳法院幹警中的優秀代表和工作成效,努力讓普洱各族群眾以看得見、摸得著的方式共用法治實惠。堅持“三貼近”原則,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用群眾能理解的語言和形式,深入宣傳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規,引導各族群眾增強“共同體”意識,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講好團結故事。民族團結誓詞碑、茶馬古道、景邁山古茶林、《阿佤人民唱新歌》等,是普洱民族團結進步最具特色、最具符號價值的重要內容。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在堅持“兩個結合”中講好普洱民族團結進步的故事。首先,要深入挖掘這些重要內容所包含的故事,教育自己、引導群眾傳承好其中的文化基因、文化血脈。其次,要繼承和發揚好這些重要內容背後體現的民族意志、民族精神,將其內化於心、外化于行,指導好司法工作實踐。再次,要挖掘和昇華這些內容所蘊含的文化價值和時代精神,引導普洱各族群眾增強文化認同,不斷構築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

抓牢“五項工作”。一要堅持平等原則,築牢司法公正底線。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保障各族群眾平等享有權利、平等履行義務。依法打擊煽動民族仇恨、歧視、分裂、破壞民族地區穩定的犯罪行為,穩妥處理涉邊、涉穩、涉宗教案件,依法運用優秀民族文化、語言文字、生活風俗化解矛盾糾紛,保障民族群眾合法權益。二要深化司法服務,貼近民族群眾需求。加強雙語司法服務,積極推行雙語法官、雙語庭審服務,消除語言障礙,保障民族群眾訴權。完善便民舉措,通過巡迴法庭、流動法庭、節慶普法等方式,為偏遠民族群眾提供“家門口”式司法服務。在邊境線和邊境口岸,因地制宜設立“國門法庭、國門訴訟服務站”,為跨境交流民族群眾提供涉外法律諮詢和糾紛調解服務。深化數字賦能,建設雙語訴訟服務平臺,實現遠端立案、線上立案、電子送達“一網通辦”。借鑒西盟法院做法,在偏遠村寨設立“雲上法庭”終端,方便群眾訴訟,減少訴累。總結瀾滄法院經驗做法,探索建立“民族地區案件數據庫”,分析涉民族地區糾紛類型、地域分佈規律,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發送司法建議。三要融合民族文化,創新糾紛化解機制。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要堅持黨建引領;要堅持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治理,積極通過精準普法,發佈典型案例、司法建議等方式,引導民族地區社會行為規範,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要強化多元解紛,結合地方鄉賢、基層調解組織等社會力量,推動矛盾糾紛“柔性化解”;要以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為契機,選派法官、法官助理進駐輪值,依託平臺機制,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調處在萌芽、化解在初始、解決在訴前;要積極推廣西盟縣“江山木羅”調解室、寧洱縣“麗人”調解室成功經驗,推動建立更多民族特色、民族經驗調解室,提升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實效;要加強民族司法協作,與相鄰州市法院建立民族團結司法協作機制,統一涉民族案件裁判尺度,促進經驗共用與視角融合。四要服務鄉村振興,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加大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推進力度,建設民族地區一流營商環境。護航特色産業法治化,針對普洱茶、咖啡、牛油果等特色産業,探索設立“綠色法庭”,快速審理涉農産品品質、商標侵權、土地流轉糾紛案件。助力生態保護與民族文化傳承,持續擦亮“茶法綠網”生態司法保護品牌,依法審理破壞民族地區生態環境案件,探索“生態修復+民族文化補償”裁判方式。加大對民族文化遺産、古村落司法保護力度,對非遺傳承人智慧財産權糾紛開闢“快立快審”通道,保護民族傳統技藝。五要堅持以人為本,提升隊伍能力素質。深入實施法院幹警“素能”提升行動,統籌推進政治水準、職業道德、專業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法院幹警綜合素質。加大雙語法官、雙語書記員、雙語調解員選拔培養力度,保障司法工作需要。堅持英模引領,深入學習宣傳時代楷模鮑衛忠、全國模範法官湯燕萍等先進典型,激發幹警創優爭先、幹事創業熱情。總結提升寧洱磨黑“最美法庭”工作經驗,探索建立“石榴籽法庭”“石榴籽法官”評選表揚機制,激勵全市法院幹警在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中展現新擔當、體現新作為、彰顯新成效,以司法之力護普洱民族團結進步之花長開常盛。(作者係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宇)

(責任編輯: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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