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又能正常生産經營了!”綠春縣法院法護營商“青山”

時間:2025-05-15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張夢

近年來,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綠春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綠春縣法院”)立足主責主業,圍繞服務大局,打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組合拳”,力爭高效、實質性化解涉企糾紛,為企業減輕訴累,以法治之力,激活營商環境的“一池春水”。

高效解紛,賦能發展磅薄動力

“沒想到這麼快就到賬了,太感謝了!”

“謝謝法官及時解除對我公司賬戶的凍結,現在公司可以正常生産經營了!”

2024年,原告甲公司以乙公司未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為由,將乙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違約金,並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産保全。法院在第一時間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後,依法作出保全裁定書。

考慮到案件事實清楚,且雙方當事每人平均為企業,本著“定分止爭解企憂,紓困解難促發展”的原則,承辦法官在徵得雙方同意後,決定充分發揮調解中心集約解紛作用,聯合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承辦法官和調解員一方面耐心向被告釋法説理;一方面從訴訟成本、經營形勢、雙方難處等多方面因素出發,勸説雙方換位思考。

最終,雙方自願和解,被告當即履行55萬元欠款,法院第一時間對該公司的賬戶解除凍結。這既合法保障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也減少了對被告生産經營的影響,達到了雙方共贏的效果。

該起案件是綠春縣法院踐行前端解紛的生動實踐。綠春縣法院依託設立在訴訟服務中心的調解中心,不斷吸收更多社會力量參與到矛盾糾紛化解中來,打造“多方齊參與、機制共健全、流程更高效、矛盾早化解”的多元解紛工作格局,特邀入駐人民調解組織1個、行業調解組織1個、司法行政調解組織6個,充分發揮特邀調解員的行業特點和優勢,提升涉企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效能。

同時,綠春縣法院持續探索“以保促調、以保促執,保調一體化”,暢通完善“立審執”內部流轉機制,努力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駕護航。

多維發力,精準“滴灌”特色産業

綠春是典型山區農業縣,茶葉、橡膠、香料等是主導産業。近年來,依託立體氣候和生態優勢,綠春縣構建了“7+N”特色産業矩陣,縣域經濟發展質效顯著提升。

在護航綠春特色産業良性發展中,綠春縣法院著眼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充分發揮兩個人民法庭“前沿陣地”“神經末梢”的作用,將司法服務觸角延伸到地方産業發展的“細枝末節”中,堅持從服務産業發展、加強司法保護、促進基層治理、保護農民權益等方面重點發力,為綠春經濟的蓬勃發展注入強大法治動能。

“如果不是法庭幫忙,我們的錢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拿回來。法庭是真心為老百姓辦實事的!”當拿到欠款時,11名茶農緊緊握著法官的手感嘆道。

老王從事苗木供應業務,與老李等11名茶農有多次合作。5年前,老王從老李等茶農處購買了一批茶葉苗木,但僅支付部分貨款後便沒了下文。老李等人多次催促,均被老王以資金週轉困難等理由搪塞。眼看辛苦錢打了水漂,11名茶農無奈來到大黑山人民法庭起訴。

“現在我一下子真沒辦法拿出那麼多錢,等我手上這批苗賣出去,我馬上還錢。”

“做生意講究誠信,這筆錢這麼多年不給,你好意思嗎?以後誰還敢和你做生意?你今天不給錢就別想走出這道大門!”

法庭內,雙方當事人劍拔弩張,情緒激動。因老王的確存在困難,為了既支援老王的正常生産經營,又保證茶農權益,還考慮到雙方未來可能存在的合作機會,承辦法官從法、理、情角度站在雙方立場上為其分析利弊,在村組幹部和鄉鎮工作人員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一週後,法庭接到老王打來的電話:“法官,我已經湊夠錢了,今天我們一起去把錢付給茶農。”在法官和村組幹部的見證下,老李等11名茶農拿到了被拖欠的茶葉苗木款,為這場矛盾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如何推動“小法庭”發揮護航産業發展“大作用”?近年來,綠春縣法院不斷優化人民法庭建設,通過與當地相關部門建立聯動調解機制、開展巡迴審判、打造特色法庭等方式,為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力促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推動鄉村振興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

在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中,平河人民法庭就地開展巡迴審判,並就常見的山林水土糾紛對旁聽村民進行普法宣傳、答疑解惑,力促“審理一案、治理一片”。針對各類糾紛中反映出的農戶法律意識淡薄、交易往來憑證不規範等情況,2個法庭運用“村、企下單,法庭接單,進村入戶”的模式,走進茶園、橡膠林、田間地頭,開展針對性、系統性的精準普法活動,有效滿足轄區群眾多元化的法治需求,提升群眾法治素養,厚植營商環境法治沃土。

善意文明,助企紓困添翼賦能

一邊是面臨停産的被執行人,一邊是因貨款被拖欠陷入經營困境的申請執行人,綠春縣法院均衡保護雙方權益,幫助雙方脫困“重生”……

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到現場依法準備對被執行人的財産進行查封。工廠老闆向執行幹警訴説難處,表示近年來工廠經營困難、債務繁多,無法一次性拿出80000余元的欠款。執行幹警確認被執行人的客觀情況後,為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努力尋找保障申請執行人權益與被執行人正常經營的平衡點。

執行幹警一面向被執行人釋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後果,一面建議申請執行人從有利於債權實現的方式考慮執行方案,積極引導雙方互相理解。最終,雙方經協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以被執行人工廠內的茶葉産品和茶几板抵償欠款,案件順利執結。

依託“規範+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綠春縣法院在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利益前提下,因案施策、剛柔並濟,既適時適宜地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依法追究拒執罪的方式提高執行威懾力,又以給予企業履行寬限期、案外人提供擔保等“放水養魚”的柔性方式,不斷描繪出“兩難”變“多贏”的生動畫面,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綠春縣法院將堅持依法平等保護、持續提質增效、做實定分止爭,以法治“善為”不斷激活營商環境“一池春水”,涵養經濟發展“滿目青山”。(張夢、綠春縣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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