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案發生情況來看,雙方均存在過錯,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諒解,且自願認罪認罰,同意檢察機關作酌定不起訴。”近日,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檢察機關舉行的全面推行“三個現場”工作法聽證現場觀摩活動中,聽證員對一起兩年未定分止爭的故意傷害案發表聽證評議意見後,案結事了人和的結果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讚譽。

這是紅河州檢察機關以“三個現場”工作法貫徹落實“高質高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生動縮影。去年以來,紅河州檢察院在蒙自、開遠、彌勒、瀘西、河口等基層檢察院開展“案發現場吃透案情、聽證現場定分止爭、庭審現場釋法説理”的“三個現場”工作法試點工作,以檢力下沉、陣地拓展和服務延伸,推動矛盾風險預防在前、調解優先、就地解決,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檢察辦案中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個現場”工作法緊緊圍繞“高質高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這一理念,從案發現場吃透案情入手,強化證據意識,充分聽取當事人、周邊群眾的意見,對涉及民生民利、重大疑難複雜等6類案件第一時間到案發現場、案發地或案發單位調查核實,就地處置矛盾糾紛,著力防範檢察環節産生新的矛盾糾紛,防止風險外溢。
在紅河州檢察院辦理的一起走私普通貨物案中,針對走私團夥“境外採購貨物—代理人偽造單證—口岸虛假申報—境內多層分銷”的複雜模式,辦案人員依託偵協配合機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厘清涉案企業層級關係,對涉案公司、貨主、代理、報關及居間介紹人同步追訴。通過制定針對性“階梯式從寬方案”和“量刑可視化清單”,促使8家被告單位13名被告人認罪伏法,實現28天提起公訴、追贓挽損300余萬元、全案認罪認罰零上訴的辦案效果。

為更好地做到涉案民事糾紛實質性化解,紅河州檢察機關大力推廣檢察聽證工作制度,按照“應聽證盡聽證”的要求,讓當事人把事説清、聽證員把理辨明、檢察官把法講透,以看得見、聽得懂的方式,解開群眾“心結”。去年至今,全州累計開展聽證226件次,檢察長主持聽證20件次。
同時,檢察機關注重將履職辦案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結合,將釋法説理貫穿辦案全過程,在鄉鎮村寨、抵邊一線運用庭審觀摩、現場庭審等開展普法宣傳381次。紅河、綠春、金平等基層檢察院運用現場庭審的方式,把危險駕駛、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偷越國(邊)境等案件搬到案發地,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功能,增強釋法説理效果。

“通過前期試點實踐,全州檢察人員履職思維持續轉變,辦案親歷性進一步提升,高質效辦案基礎得到夯實,亮點成效逐步凸顯,邊疆治理效能穩步提升。”紅河州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全州99.8%的案件辦理後未在檢察環節出現新的信訪矛盾糾紛,刑事案件申訴率低於5‰,辦理的9件案件獲評省級典型案例,1件案件獲評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佈典型案例。
在前期試點基礎上,目前紅河州檢察院已制定《關於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三個現場”工作法推動紅河檢察高質效履職的實施意見(試行)》,細化了“三個現場”工作法的基本內涵、基本原則、基本立場和主要目標,以該項工作的全面鋪開推動矛盾糾紛法治化實質性就地防範化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雲南日報-雲新聞通訊員:呂彬、張旭、萬里、張舒
記者:黃翹楚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