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開展以來,大理市人民檢察院積極探索建立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並將其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做實行刑反向銜接,提升社會治理水準,“不訴了之”“不刑不罰”情況得到有效遏制。
堅持依法履職,持續深化府檢聯動。大理市人民檢察院依託府檢聯動機制,牽頭建立“檢察監督+行政執法”銜接制度,主動與林草、稅務、國土等行政執法機關細化行刑銜接工作機制,促推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之間資訊共用、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工作有序順暢,著力解決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不刑不罰問題。2023年以來,大理市人民檢察院向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案件線索80條。
堅持綜合履職,健全內部銜接機制。大理市人民檢察院根據最高檢印發的《關於推進行刑雙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構建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制度的意見》制定實施辦法,明確行政檢察部門牽頭反向銜接工作,刑事檢察部門強化線索移送,案件管理部門完善流程保障和反向銜接內部運作模式。辦案中,大理市人民檢察院堅持對案件開展“刑事+行政”“實質+形式”雙重審查,由行政檢察部門依法依規提出是否應對違法行為人追究行政責任的檢察意見書,並及時將行政機關的處理結果向刑事檢察部門反饋,形成監督鏈條完整、職能歸口統一、監督辦案專業的行刑反向銜接治理閉環。
堅持一體履職,積極探索跨區域行刑反向銜接新路徑。對行政處罰合法性、必要性存在爭議,涉兩個以上行政主管機關職能交叉,以及改革後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機構分離、刑事訴訟影響反向銜接審查決定等疑難複雜案件,大理市人民檢察院依託檢察機關上下級領導體制的優勢,及時組建行刑銜接專業化辦案團隊細辦精辦,形成上下一體履職格局。針對刑事案件與行政案件管轄權差異導致行刑反向銜接“梗阻”問題,大理市人民檢察院依託橫向一體化機制,積極探索跨區域行刑反向銜接新路徑。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依法對趙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決定不起訴後,考慮到案發地為大理市,大理市人民檢察院主動與盤龍區檢察院聯繫,共同分析研判案情,打破行政區劃界線,破解異地反向銜接難題,最終成功辦理此案。
堅持全面履職,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大理市人民檢察院堅持治罪與治理並重,通過“不起訴+矛盾化解+追贓挽損+公開聽證+行刑反向銜接+回頭看”的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模式,將單一治理向綜合治理拓展,助力社會治理提檔升級。針對不起訴案件矛盾糾紛化解功能發揮不佳問題,大理市人民檢察院堅持帶案下訪,深入鄉鎮、村組召開公開聽證會,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釋法説理,促成9件輕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積極賠償並退繳違法所得,實現檢察辦案、矛盾化解、社會治理融合推進。同時,常態化對檢察意見書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持續跟進了解行政機關對被不起訴人的行政處罰,不斷提升檢察意見書落實質效。(作者:伍海清,時任大理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現任大理州檢察院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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