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縣法院以“九分落實”助力審執工作提質增效

時間:2024-12-18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張藝瓊 竇方浩

2024年以來,雲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思想認識,狠抓“九分落實”,緊扣“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抓牢提質增效主線,堅持品質優先、兼顧效率、關注效果,全力做深做實實質解紛,以高質高效司法服務護航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截至目前,各項審判品質管理指標均優於區間值,執行質效指標考核連續三年位列全省基層法院第一,3名幹警和1個集體獲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表揚。

強化政治統領,築牢政治忠誠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機關第一屬性,深刻領悟“從政治上看”的內在要求,精準把握“從法治上辦”的實踐路徑,不折不扣把黨的絕對領導落到實處。持續加強理論武裝,以審判理念現代化引領審判工作現代化。持續加強黨建引領,擦亮“法徽耀天平,法槌護公正”黨建品牌,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與審判業務互融共促。

深耕訴源治理,助力基層法治

加強楓橋式人民法院暨民族團結示範法庭建設,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司法推動、法治保障”的訴源治理工作格局。積極發揮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調解資源優勢,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聯合開展解紛工作,努力做到各類矛盾糾紛調解在先,化解在小,“終結”在鄰里親情。

聚焦主責主業,服務發展大局

聚焦審判執行主責主業,以審判理念、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加大小額訴訟程式適用率,實現矛盾糾紛化解提檔升級。隨案發放履行義務告知提示,以“引導+警示”的形式,提示義務人按期主動履行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提高裁判自動履行率。堅持善意文明執行,創新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將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利”變為“真金白銀”,“1+N”執行工作法得到雲南高院肯定推廣。

狠抓審判管理,助推質效提升

緊扣“公正與效率”主題,堅持以“質”為先、以“效”為本,突出精細化管理,不斷推動審判執行質效穩步提升。抓好案件品質“生命線”,用好專業法官會議、審委會、法答網提問、人民法院案例庫檢索等方式,切實提高案件質效。以“閱核制”為抓手,壓緊壓實院庭長監管職責,嚴把案件裁判品質關口。強化對質效指標的動態監測、提醒預警,以“周通報、月調度、季分析”模式抓好管理,確保指標提升。

夯實訴服基礎,做實為民服務

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理念,持續做優司法服務,把“提質增效”成果轉化為群眾可感可及的“公平正義”。為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網上保全、委託鑒定、視頻調解等一站式訴訟服務,切實提高辦事效率,減輕群眾訴累。持續開展訴訟服務崗位大練兵活動,提升訴服隊伍專業化水準。升級改造訴訟服務中心,配齊便民設施,提供專人導訴等“功能表式”服務,設置無障礙通道,優化適老適殘服務。

創新司法實踐,守護綠美江城

深入推進“茶法綠網”生態司法保護品牌建設,以司法之力築牢李仙江流域生態安全屏障。聯合寧洱法院、墨江法院及相關部門共同召開聯席會議,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調研及增殖放流活動,持續營造生態環境共建共治共用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傳統村落保護法律服務站點職能作用,及時發佈傳統村落《司法保護令》,為傳統村落保護提供高品質司法服務和保障。聚焦象損訴源治理,著力構建“法院+N”的象損糾紛多元化解體系,促進象損糾紛快速化解。

強化法治宣傳,增強法治意識

積極適應新時代人民法院普法宣傳工作新特點、新要求,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多元化普法形式,持續優化各項普法宣傳服務。充分發揮法治文化長廊載體作用,營造濃厚法治氛圍,增強群眾法治意識。依託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圍繞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難點,及時發佈宣傳資訊,用“小故事”講透“大道理”。拍攝多部法治主題宣傳短片,得到主流媒體宣傳報道。

加強隊伍建設,鍛造過硬鐵軍

以實幹實效實績為導向,提拔年輕幹部4人、職級晉陞幹警4名、等級晉陞書記員10名。積極創建全國文明單位,提升隊伍素質、展示文明形象。開展政治輪訓、紀律作風、審判業務等各類培訓7批共計210人次。

推進作風建設,涵養新風正氣

全面履行“一崗雙責”要求,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形成逐級負責、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做到有問必填、凡問必報,促進司法權力規範運作。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嚴格落實新時代政法幹警“十個嚴禁”,完善廉政風險點位清單,縱深推進全面從嚴管黨治院。建立健全“紀檢廉潔+審務”工作機制,加大對法官廉潔辦案督促指導,堅決糾治“庸懶散”“慢拖粗”問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

百舸爭流,奮楫者先;中流擊水,勇進者勝。下一步,江城法院將繼續聚焦提質增效工作主線,認真落實落細審判質效管理,力爭做到辦案品質更優、節奏更快、效率更高、效果更好,讓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有更多更實獲得感。(張藝瓊、竇方浩、江城縣人民法院、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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