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基層人民法院集中召開新聞發佈會,景洪市人民法院、動海縣人民法院、動臘縣人民法院分別就強化訴源治理、“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以及食藥安全工作方面等工作進行新聞發佈。
景洪法院:強化訴源治理,提升審判質效
景洪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訴源治理中的參與、推動、規範和保障作用,強化矛盾糾紛前端治理責任,主動加強內外聯動,抓牢矛盾糾紛源頭性疏導、實質性化解、綜合性治理的發力點,構建訴源-訴前-訴中-訴後全流程訴源治理體系,有效實現了訴訟案件減量和審判質效提升。
通過加大案件非訴分流力度,景洪法院在人民調解、專業調解、公證調解、仲裁調解共同參與的多元解紛模式下,至今年11月底,訴前委派案件11331件,佔民事一審登記案件數的87.13%;調處成功3113件,調解率較去年同期上升25.24%;訴前調解案件申請執行率由年初的20.73%下降至10.29%。同時,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的“多元調解”小程式調解糾紛4446起(含訴中調解案件),有效緩解法院人案壓力,真正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動海法院:“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顯成效
近年來,動海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持續推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和多元化解,在動遮人民法庭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活動,三年來,動遮人民法庭共審結案件926件,結案率94.3%,調撤率88.84%。案件連續同比下降,先後獲評“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全省優秀法庭”。
通過深化“56字”民族特色審判工作法,法庭專門配備有傣族、哈尼族等少數民族幹警,用群眾聽得懂的語言釋法析理,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在巡迴辦案時主動邀請村寨中有威望的長者,比如傣族的“康朗”、哈尼族的“龍巴頭”等使用少數民族語言協助調解,在調解中融合風俗習慣、宗教禮儀、村規民約,通過雙語審判化解矛盾。
動臘法院:食藥安全工作守護民生安全
近年來,動臘法院依法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積極延伸司法觸角,推動打擊犯罪與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全力確保轄區人民群眾飲食和用藥用械安全。
三年來,動臘法院受理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9件9人,並處罰金共計4.3萬元,生産銷售的蔬菜、食品均未出售,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在依法履職辦案的同時,動臘法院積極參與動臘縣區食品安全工作各項活動,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中的配合協作,實施食品藥品行業從業禁止,形成懲治合力,共同推動食品藥品市場安全有序規範,堅決守住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底線,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