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有所需、法院有所為”紅河法院為營商環境注入司法動能

時間:2024-11-19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羅旋 李敏

2024年以來,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級法院進一步牢固樹立“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事關營商環境”的理念,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融入審判執行全流程、各環節,以做實“三個強化”為得力抓手,積極探索以法治穩預期、提信心、促增長的新路徑,著力推動審判質效提檔升級、不斷厚植營商環境法治沃土,充分運用司法力量跑出優化營商環境“加速度”。

強化責任擔當,完善工作機制

全州法院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和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及時傳達學習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級法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會議、文件等精神,有針對性地細化工作任務。

堅持工作項目化、項目清單化,紅河中院制定出臺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密切配合的整體合力、橫向到邊與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對營商環境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開展督促檢查,一年來印發《審判管理資訊通報》26期,統籌推動全州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各項舉措落到實處。

強化能動履職,服務中心大局

全州法院發揮刑事審判的懲戒、威懾功能,聚焦強攬工程、強買強賣、暴力討債等破壞生産經營、影響市場秩序的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各類危害營商環境犯罪行為,審結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刑事案件261件。保障經營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對涉及企業勞動爭議等批量案件堅持類案同判,力求減輕企業訴累,促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審結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商事案件373件,智慧財産權糾紛案件294件。發揮破産案件審理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積極作用,成立破産審判工作專班,完善破産程式啟動和破産企業識別機制,審結破産案件11件。

依法審理涉企行政審批收費處罰、重大項目生産要素保障、徵地拆遷補償等類型案件,強化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依法糾正干擾企業正常生産經營的行政行為,保障相關經營主體合法權益,審結因招商引資、特許經營、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引發的涉行政協議糾紛案件8件。持續開展涉民生、涉金融、涉中小微企業及拖欠企業賬款等案件專項集中執行行動,嚴禁超範圍、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産,共執結涉企案件12133件,執行到位金額32.9億元。

強化司法惠企,厚植為民情懷

全州法院認真落實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十六條措施,加強一站式訴訟服務體系建設,開闢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建設“24小時自助法院”,推行“雲上辦、馬上辦、快速辦”,確保訴訟事務“一站通辦”“一次辦好”,更好地滿足經營主體訴訟服務需求。

探索建立完善涉企小額案件“速裁機制”,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訴中調解+商事速裁”模式快速化解涉企糾紛,讓更多的經營主體省心省力。搭建矛盾糾紛化解訴前調解平臺,加強多元解紛機制建設,促進人民調解、公證調解、律師調解、行業調解與訴訟調解的有機銜接,全州法院共設立訴調中心14個,440名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一年來,立案前調解矛盾糾紛20026件,調解成功9624件。圍繞企業急難愁盼問題,紮實開展“下沉一線、為民辦事、助企紓困”活動,深入企業、行業協會走訪座談、釋法答疑,為企業破解法治領域堵點、痛點問題,共開展各類優化營商環境普法宣傳、服務活動70余次。

知責於心、擔責于身、履責于行。下一步,紅河州法院將緊緊圍繞優化營商環境目標,堅決做到“發展有所需、法院有所為”,以更加昂揚的鬥志、更加紮實的作風,不斷完善機制保障、提升審判質效、創新服務舉措,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全州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注入更強勁的司法動能。(羅旋、李敏、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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