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提高糾紛排查率、化解率,最大限度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雲南省紅河州屏邊縣主動探索,通過升級“以獎代補”“1+1”機制助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有力消除了各類矛盾風險隱患,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拓展外延”激潛能。在人民調解“以獎代補”激勵機制基礎上,創新制定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大起底”以獎代補實施辦法,將獎補範圍擴充至調解不成功案事件,獎補對象擴大至村組幹部、公安輔警和網格員等人員,集結4477名網格員、557名村(社區)幹部、300余名公安輔警力量參與到矛盾糾紛化解中來,切實做到排查全覆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辦法實施以來共激勵基層調解員主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600余件,兌付獎補資金9萬餘元。

“獎勵加碼”增幹勁。完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調處矛盾糾紛“以獎代補”實施辦法,將口頭糾紛、一般糾紛、疑難重大糾紛人民調解案件獎勵金額每件分別提升2倍以上至300元、600元、1000元;增設調解員(網格員)調處矛盾糾紛、八類人員及三非人員問題處置等3類案件100—300元/件的獎勵標準,充分調動基層調解員工作積極性。辦法完善以來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調解上報“以獎代補”案卷1500余件,兌現獎補資金80余萬元。

“程式規範”促長效。統一製作下發《人民調解申請書》《人民調解協議書》《人民調解回訪記錄表》等文書材料至各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申報“以獎代補”資金所需的材料清單,實行“獎補”案件“一季一審”、獎補資金“一季一申報”適時兌現和縣、鄉、村“三級聯審”制度,確保“以獎代補”機制規範高效運作。2024年審核以獎代補案卷421件,符合獎補418件,兌現獎補資金12萬餘元。(杜應香、李開玉 屏邊縣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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