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關乎民生福祉,綠水青山離不開司法護航。近年來,雲南省紅河州石屏縣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石屏法院”)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環資審判職能,在依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同時,積極探索恢復性司法實踐,織密生態修復網,保障受損環境得到修復、環境權益得到維護。
近日,石屏法院審結3件環境資源保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至一年零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適用緩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經庭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通過組合使用補植復綠、購買碳票、勞務代償等責任承擔方式,讓被破壞的生態環境儘快恢復生機。
那麼,石屏法院是如何走活“生態司法+屏邑碳票”這招棋的?
補植復綠,恢復生態原貌
2024年3月,被告人白某某在石屏縣牛街鎮自家農用地邊燒砍倒的雜樹葉時,因用火不慎引發森林火災。經鑒定測算,過火林地面積為39.11公頃,造成經濟損失為206060元。案件受理後,經組織庭前調解,達成由被告按照林業部門提供的方案在受損區域補植復綠的協議;若被告人未履行上述義務,則自願承擔206060元修復費用,由林業部門代為修復。
補植復綠是一種直接的生態修復方式。對於因失火罪或濫伐林木罪而破壞的森林,要求被告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補植復綠,恢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促進生態系統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購買碳票,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2015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某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到石屏縣寶秀鎮某林地內砍伐林木栽種楊梅樹。經鑒定,李某某濫伐林木的林地面積為1.6992公頃,濫伐胸徑5釐米以下的闊葉幼樹4762株。經組織庭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人自願認購1203.48元“屏邑碳票”,以替代履行因其濫伐林木造成的生態功能期間損失量33.43tCO2e的生態修復責任。
森林失火、濫伐林木等破壞林業資源案件的發生,造成碳排放增加,而傳統補植復綠方式難以第一時間全方位修復受損生態。被告人通過購買碳票以抵消其生態破壞行為産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既是被告人的一種認罪悔罪的具體表現,也有利於實現“雙碳”目標。
勞務代償,強化社會參與
2024年2月,被告人楊某某到石屏縣龍朋鎮自家地邊燒地草,因用火不慎引發森林火災。經鑒定測算,過火面積42.152公頃,燒燬株數29700株,燒燬蓄積333.0立方米,楊某某失火造成碳損失量1277.8tCO2e。經庭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認購人民幣10000元的“屏邑碳票”折抵277.8tCO2e的碳損失量,剩餘36000元通過參與公益活動,以勞務形式彌補其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
對於經濟困難無力購買碳匯或補植復綠費用的被告人,探索實施勞務代償作為生態修復的一種補充方式。通過以勞務代償還清“生態欠賬”,兼顧恢復性司法理念和以人為本的司法溫度,使其更快速實現從“破壞者”到“守護者”的轉變。
近年來,石屏法院紮實開展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司法審判工作,把生態修復理念貫穿環資審判全過程,落實“誰破壞、誰修復”原則,在環資審判“三合一”集中歸口審理的基礎上,努力提升環資專業化審判能力水準,積極探索林業碳匯融入生態修復的司法實踐,引導被告人在補植復綠等生態修復的基礎上,對受損生態進行賠償,通過被告人認購“屏邑碳票”並簽訂核銷服務協議,用以賠償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失。
據統計,2022年以來,該院共審結環資案件152件,129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判決繳納罰金35.8萬元,生態修復金8.54萬元。
生態環境保護功在當代、利在韆鞦。下一步,石屏法院將進一步集聚智慧、借鑒經驗、開拓思路,找準環資審判服務大局的著力點和切入點,努力提升環資審判工作水準,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李夢秋、李王銀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