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慶祝新中國75週年華誕,近日,雲南法院啟動司法護航“雲果”飄香主題活動,走進法庭、果園、企業和社區,通過媒體視角講述“雲果”背後的司法故事,充分展現雲南法院“案件品質提升三年行動”第一年已初見成效。
第五站,來到文化底蘊深厚的建水,看看建水縣法院的法官們,“榴”給大家什麼好東西。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歷史底蘊醇厚,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居住著漢、彝、回、哈尼、傣等民族,少數民族人口占41.5%。
時下,建水縣南莊鎮的石榴園正值大豐收,殷紅飽滿的石榴挂滿枝頭,展示著勃勃生機,像極了人們火紅的日子。
酸甜石榴,是建水傳統的特色水果,在建水已有300年以上的栽培歷史。近年來,建水縣依託地理區位和自然資源優勢,持續發展石榴産業。2023年,種植面積達3.09萬畝,産量1.4萬噸,實現産值7000萬元。
石榴是團結和睦的象徵,“石榴籽”,在今天被用來比喻民族團結。
每逢酸甜石榴豐收季節,當地法院怎樣護航“石榴果”?在多民族聚居的建水,當地法院又如何呵護“石榴籽”?
“群眾的需求在哪,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務就跟進到哪。”——這就是建水縣人民法院給出的答案。
9月27日下午,建水縣南莊鎮石榴莊園裏,火紅的石榴猶如一盞盞精緻的小紅燈籠,在綠葉的映襯下顯得格外鮮艷奪目。
微風拂過,石榴微微晃動。看到石榴“招手”,被“邀請”的果農走過來定睛看著它,判斷這顆石榴是否達到了可採摘標準。
“法官們不定期地會來南莊鎮巡迴審判,到石榴園中進行法治宣傳,深入田間地頭走訪調查,面對面為我們紓困解難提供司法服務,讓我們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我們對石榴産業的發展更有信心了。”建水縣南莊鎮施家寨石榴合作社果農代表施權介紹説。
“石榴摘了對方又要毀約,損失誰來賠償?”“我砍自家林地裏種的樹怎麼就違法了?”……村民的不解,是建水縣法院的法官在辦理案件時經常遇到的“靈魂拷問”。
“我們發現,部分群眾並非主觀上故意違法犯罪,而是不知法不懂法。如何讓普法工作走進群眾心間、讓群眾知法守法?”建水縣法院法官馬嬋娟説,在做好線上法治宣傳、線下巡迴審判的同時,有的法院幹警還會在履職辦案和法治宣傳中,用方言與群眾直接交流,進民族村寨、説民族語言。
“我們年紀大了,聽不懂普通話,之前他們來宣傳都不知道在説什麼內容。沒想到法官也會説彝家方言,用彝族話來宣傳法律我們就能聽懂了!”普法宣傳活動現場,一位老人用彝族話説出的樸實讚揚,令法官幹警們印象深刻。
“法官辦案,也是將法律規則、民風民俗等多種元素進行熔煉的過程。”建水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李永明説。
最近,該院就通過融匯運用少數民族文化與儒家文化,成功化解一起相鄰糾紛案。
幽深典雅的四合院,是建水古城的特色民居。舊房檐、老墻垣、青石板……這些老式民居承載著歲月的痕跡和往昔的故事。不過,由於住房條件逼仄等原因,老房的居民之間,也難免産生各種摩擦糾紛。
章阿姨和吳阿姨都是彝族,在老民居相鄰而居50餘年,兩家共用一個天井以及一個利用樓梯間搭出來的不到2平方米的衛生間。雖然空間狹小,但兩家關係一直融洽。
為了改善生活環境,章家在共用天井裏搭了一個4平方米的衛生間獨用。也正是這個多出來的衛生間,讓兩家矛盾激化,吳阿姨將章家起訴至建水縣法院。
“對於這樣一起案件,以一紙文書判決其實並不難,但卻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甚至可能導致兩敗俱傷的結果。”考慮到相鄰關係糾紛案件的特殊性,該案承辦法官多次走訪,並聯動鄉賢人士,運用彝族文化“崇禮尚德”的準則以及儒家文化“以和為貴”的思想,從情理、法理的角度耐心勸説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互諒互讓。
調解過程中,“禮之用,和為貴”“不能使民無訟,莫若勸民息訟”……這些傳統文化延伸出的內涵,被承辦法官以最貼近群眾的視角頻頻提及。最終,章吳兩家就天井衛生間的使用簽訂了和解協議,吳阿姨撤回了起訴,該案圓滿解決。
這起案件,是建水縣法院推行“石榴籽”調解工作法的具體實例之一。近年來,該院立足地域文化和産業特色,持續深耕“儒法結合”多元解紛品牌,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官”“共用法庭”工作機制,採取“法官+鄉賢”的辦案模式,邀請德高望重的民族鄉賢參與調解,輔以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儒家優秀傳統文化進行説理,推動從源頭上減少民族地區訴訟增量。
“作為千年古城的法院人,我們要時刻聚焦民族地區民事糾紛痛點難點堵點,與各族人民群眾心手相牽,讓法院工作更多體現在他們的獲得感和認同感上。”建水縣法院法官萬宇霆説。(王熠、萬旭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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