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青青:女,漢族,1987年9月生,中共黨員,現任玉溪市易門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她善於從紛繁複雜的案件中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係,于細微處揪破綻,于程式中辨真理,堅持用“訴得對、訴得好、訴得實”的原則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在承辦雲南省首例利用抖音平臺洗錢案時,她採取分層處理、各個擊破、分化瓦解的方式,依法將第一被告的犯罪金額從偵查機關認定的583.5萬元增加至1666余萬元,增加1起遺漏犯罪事實、增加1名犯罪嫌疑人,後又啟動“辦案+調研+普法”辦案新模式,制發檢察建議助力企業強化管理、對涉事員工給予人文關懷,送法進企業獲被害單位認可。作為一名女性檢察官,她不僅有膽量和勇氣,更有細膩和縝密,始終以“如我在訴”的精神,用心用情辦好“基層的小案”彰顯司法溫度。她還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參與撰寫的《行政證據作為刑事證據使用芻議》等多篇論文獲獎,入選首批雲南省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檢察工作人才庫,並被評定為第二批全省檢察業務專家。12年的刑檢生涯,她榮立個人三等功1次,獲評易門縣“三八紅旗手”、“玉溪市優秀共産黨員”、“雲南省檢察機關十佳公訴人”等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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