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警方發佈10起打擊整治網路謠言典型案例

時間:2024-07-11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佚名

7月11日,雲南公安“新征程·新戰力·新奉獻”暨打擊整治網路謠言專項行動主題新聞發佈會在昆明召開。會上,通報了2023年12月以來雲南省公安機關打擊整治網路謠言專項行動情況,併發布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理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羅某編造“未婚男子領養五歲女童”網路謠言案

2024年2月,羅某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在網際網路上下載一女童照片後虛構收養內容,在網路平臺編造發佈“自己21歲,在孤兒院當義工期間收養一名5歲女童”謠言視頻,引發網民關注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大理公安機關依法對羅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二:玉溪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李某某編造“摩托車與電動車相撞致九死一傷”網路謠言案

2023年12月,李某某為博取關注和流量,在途經一起無人員傷亡的普通交通事故現場時拍攝短視頻並配音“給你們看看這種就是電動車啦,九死一傷!”在網路平臺編造發佈“摩托車與電動車相撞致九死一傷”虛假資訊,引發網民關注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玉溪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三:昆明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顧某編造“普洱茶新葉有毒性”網路謠言案

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間,顧某為吸粉引流,編造“普洱茶新葉有毒性”“喝普洱茶生茶等同於在喝防腐劑”“喝新生普等於慢性自殺”“喝新生普等於喝毒藥”“六大茶類毫無意義”等虛假資訊,引發網民關注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昆明公安機關依法對顧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紅河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海某某編造“閨蜜被渣男殺害”網路謠言案

2024年1月,海某某因其朋友與男友鬧分手,為朋友打抱不平,從網上下載圖片並配文“我們從讀書到現在一直沒有分過班,你就這麼走了,該死的渣男,你去死!”編造發佈“其閨蜜被渣男殺害”虛假資訊,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紅河公安機關依法對海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五:保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楊某編造“法律文書”網路謠言案

2023年1月以來,楊某為吸粉引流,直播帶貨,故意偽造虛假法律文書,多次在直播時展示“江西胡某某”事件所謂“判決書”“裁定書”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保山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處以刑事拘留。

案例六:文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張某編造“鬥牛死了十幾個人”網路謠言案

2024年3月,張某為博取關注,拍攝了一段鬥牛現場短視頻並進行惡意嫁接剪輯,在網路平臺編造發佈“文山丘北埡堵春節鬥牛死了十幾個人”虛假資訊,引發網民關注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文山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七:怒江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程某某編造“14歲女孩被強暴後服毒自殺,叔叔為復仇殺人被判無期”網路謠言案

2024年4月,程某某為博取關注,在網路平臺編造發佈“14歲女孩被強暴後服毒自殺,叔叔為復仇殺人被判無期”謠言視頻,引發網民關注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怒江公安機關依法對程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八:大理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劉某編造“大理8歲男孩被老師暴打後跳樓”網路謠言案

2024年1月,劉某為吸粉引流、直播帶貨,複製網上一段不明來源視頻並加入大理地域名稱,在網路平臺編造發佈“雲南大理一名8歲小男孩,被老師暴打後跳樓自殺”謠言視頻,引發網民關注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大理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九:紅河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黎某某使用人工智慧工具編造網路謠言案

2024年3月,黎某某為賺取網路資訊發佈收益,使用人工智慧工具編造發佈“某地發生交通事故,車禍造成數十條鮮活生命的逝去,他們中有年輕的學生,有辛勤的工薪族……”虛假資訊,引發網民關注討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紅河公安機關依法對黎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案例十:昭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李某某編造“魯甸縣4.6級地震”網路謠言案

2024年4月,李某某為博取關注,從網際網路上下載其他地區地震災害房屋受損圖片,在網路平臺編造發佈“魯甸縣發生4.6級地震”虛假資訊,引發網民關注討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昭通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某處以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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