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國境線上的巡迴審判,彰顯人民法院禁毒決心

時間:2024-06-26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張晨曦

在“6·26”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為依法嚴懲毒品犯罪行為,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防毒、拒毒意識和能力,6月24日,雲南省紅河州金平縣人民法院在趕集日到與越南毗鄰的金平縣金水河鎮那發街巡迴審判,並同步開展禁毒宣傳活動。

被告人白某某與其妻王某某(已判刑)共同販賣毒品,其中被告人白某某多次向多名吸毒人員販賣毒品。2023年3月,王某某在金平縣家中被民警抓獲,查獲毒品海洛因0.42克。白某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特殊管制,吸食毒品成癮,曾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強制戒毒各一次。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白某某販賣毒品的行為已觸犯《刑法》規定,構成販賣毒品罪。結合其具有認罪認罰、坦白情節,合議庭評議後當庭進行宣判,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庭審結束後,審理案件的法官向旁聽群眾開展以案釋法,全面介紹了毒品的種類以及危害後果,詳細講解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同時,向現場旁聽人員及附近群眾發放宣傳材料,宣講禁毒知識,力促廣大群眾進一步提高識毒、防毒、拒毒意識,自覺遠離、堅決抵制毒品侵蝕,築牢禁毒銅墻鐵壁。

閉門“説教”,不如以案“説法”。此次警示教育活動,讓旁聽群眾零距離感受案件的審理過程,以“看得見,摸得著”的法治教育直擊心靈,有效提高了基層群眾的拒毒防毒意識。

下一步,金平法院將繼續延伸審判職能、落實普法責任,充分發揮案例指引、警示、教育作用,持續以案釋法、普法惠民,不斷提升廣大邊疆群眾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守護邊疆安定和諧。(張晨曦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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