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保護未成年人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全省“利劍護蕾”專項行動,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雲南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經營主體和個人應嚴格遵守以下法律法規規定:
(一)嚴格落實未成年人入住旅館“五必須”要求。旅館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報送相關資訊;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繫方式,並記錄備查;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係等情況,並記錄備查;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繫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採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二)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三)嚴格限制未成年人進入遊藝娛樂場所、劇本娛樂經營場所。遊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遊戲設備,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範圍;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並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外,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活動。
(四)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煙、酒、彩票。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五)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銷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嚴重傷害的器具等物品。經營者難以判明購買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嚴禁在學校、幼兒園周邊銷售管制刀具。
(六)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不得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對難於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七)禁止製作、複製、出版、發佈、傳播含有宣揚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賭博、引誘自殺、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圖書、報刊、電影、廣播電視節目、舞臺藝術作品、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網路資訊等。禁止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或者持有有關未成年人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路資訊。
二、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將加大對轄區內酒店(含電競酒店)、旅館、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劇本娛樂經營場所、轟趴館、點播影院、提供文身服務場所以及煙、酒、彩票銷售點等經營場所的綜合治理力度。對違法違規接納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的,堅持有案必查,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及時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四、支援、鼓勵全省廣大幹部群眾及相關組織積極檢舉、揭發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舉報電話:
12390(省委宣傳部)
(0871)63902377(省委網信辦)
12309(省人民檢察院)
110(省公安廳)
(0871)64609970(省文化和旅遊廳)
12315(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12313(省煙草專賣局)
(責任編輯: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