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縣法院組織開展職務犯罪案件庭審觀摩活動

時間:2024-06-14來源 : 中國網作者 : 佚名

為充分發揮重點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庭審警示教育作用,助推重點領域反腐工作,進一步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近日,雲南省楚雄州牟定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秦某某受賄罪一案。

牟定縣紀委、縣衛健委、縣醫院、縣稅務局幹部代表、滇中飲水工程項目部員工代表等130余人“沉浸式”觀摩庭審,推動紀法懲處由“一張紙”變成警示教育“一堂課”。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至2021年1月間,被告人秦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李某某、王某某賄送的現金人民幣14.5萬元。

庭審過程中,法庭以直觀的方式清晰反映出被告人與商人交往過程中,沒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喪失了原則和底線,甘於被不法商人“圍獵”,把管理權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財物的犯罪事實,使旁聽人員更直觀地了解被告人是如何一步步觸碰“紅線”、突破“底線”,最後走向犯罪“深淵”。整個庭審現場氣氛莊嚴,被告人秦某某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認罪認罰,並表示深深地懺悔。

牟定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秦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送的現金人民幣14.5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綜合考慮被告人秦某某如實供述受賄的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繳受賄款項及違紀款項等情節,依法判處被告人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此次庭審觀摩活動把身邊的“反面教材”變成廉政警示教育的“活教材”,以典型案例“現場授課”,用“案中人”警醒“身邊人”,充分發揮刑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達到了以案為鑒、警鐘長鳴的效果。

下一步,牟定縣人民法院將積極踐行能動司法,在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的同時,不斷延伸司法職能,充分發揮職務犯罪案件庭審警示教育功能,將職務犯罪庭審現場打造成反腐倡廉的法治課堂,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貢獻法院力量。(牟定縣人民法院供稿)

(責任編輯:孟君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