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楚雄州牟定縣持續鞏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縣成果,建立行政爭議預防與實質化解“府院聯動”機制,政府、法院、檢察院聯動發力,全鏈條、全方位、全要素“三位一體”推動預防和實質化解行政爭議。
著眼“全鏈條”,全流程化解爭議
著眼訴前預防。把行政執法作為行政爭議的源頭,召開“府院聯動”聯席會議2場,通報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情況,對可能引發行政爭議的行政行為進行預警提醒,研究預防措施。嚴格規範執法,減少執法瑕疵,杜絕執法違法、執法不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行説理式、勸導式執法,杜絕執法方式簡單粗暴,從源頭預防行政爭議。著眼審前和解。被訴行政機關主動與元謀縣人民法院對接,共同商量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方案。主動與行政相對人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補辦審批手續、履行法定職責、撤銷行政處罰決定等方式,勸導行政相對人撤回行政訴訟,2023年勸導原告撤回行政訴訟9件,通過庭前和解方式解決。著眼庭審和解。縣長帶頭出庭應訴帶動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把庭審搬到糾紛現場,在直觀掌握爭議焦點的基礎上,通過司法調解力促達成和解協議,防止矛盾升級。著眼借力執行。生效裁判進入執行程式後,召集雙方當事人協商執行方案。同時借助外力參與協調,尋求有效的執行方式、最好的執行效果,爭取達成執行協議,用看得見、易接受的方式執行法院生效裁判。
佈局“全方位”,貫通監督化解爭議
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全方位監督行政執法工作,從源頭築牢行政爭議防護網。縣司法局用足用活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試點經驗成果,利用行政執法檢查、專項監督、案卷評查等手段對行政執法進行全方位、全流程監督,從源頭預防行政爭議。縣人民檢察院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利用監督糾正、公開聽證、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調查核實等監督手段進行監督,對行政執法、行政訴訟案件審判、非訴訟行政案件解決等工作進行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元謀縣人民法院根據行政訴訟審判案件情況,針對敗訴案件剖析問題根源,向縣人民政府發出司法建議,建議重新作出行政行為,指引採取補救措施,促進有效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實現案結事了。
緊盯“全要素”,長治長效化解爭議
建立完善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機制,加強訴源治理。建立完善以聽證促公正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聽證消弭當事人疑慮、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作用,為當事人搭建平等對話、溝通交流、辨法析理的平臺,讓當事人把事説清、讓聽證員把理辨明、由檢察官把理説透,以看得見的方式讓當事人感受到公平正義。建立完善規範性文件審查機制,針對個別行政爭議並非源於雙方當事人,而是肇始於據以作出行政行為的依據存在瑕疵,或已不能適應和滿足新時代的發展要求的情況,及時啟動“立改廢”程式,對相關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廢止或修訂,防止作出行政行為的依據不合法而引發行政爭議。(山光榮 牟定縣司法局 牟定縣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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