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縣人民法院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理念,通過精心規劃“三步走”策略路徑,推動實現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各類糾紛,不僅切實有效地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還能夠防止“程式空轉”出現,提升人民法院在司法領域的公信力,極大程度地提高了群眾對司法工作的滿意度。
做好訴前準備工作
全力打造具有鮮明特色的“向陽花開”調解品牌,在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意願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採用當面釋明、書面釋明等多元化方式,清晰明確地告知當事人訴訟潛在的風險、涉及的成本以及人民調解等非訴訟方式所獨具的便捷性、低成本等顯著優勢,引導當事人在訴前化解矛盾糾紛。
在解紛過程中,法官和調解員對糾紛産生的原因、雙方當事人關係、利益衝突等關鍵要點作深入了解,分析爭議的焦點所在。針對具有調解意向的案件,形成有針對性的調解方案,努力探尋符合雙方利益最大化的“恰當點”。同時,對立案部門和審判部門進行科學統籌,積極主動地做好財産保全的告知和引導工作,及時提示當事人充分利用保全手段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實提高財産保全申請率,提升自動履行率。
始終堅持能動履職
不斷強化“立、審、執”一盤棋的先進理念,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始終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重要原則,高度注重裁判方式的選擇以及裁判時機的準確把握,尤其注重糾紛源頭治理和實質化解工作。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若查明部分事項與正在審理的糾紛具有較強的關聯性,向當事人進行充分釋明增加或者變更訴訟請求之後,在案件中一併進行妥善處理,防止衍生案件産生。
充分尊重當事人對於實體和程式權利的處分權利,積極鼓勵當事人通過協商的方式“所有”解決相關問題,注重聯合多種力量、採取多種方式來實現對糾紛的實質性化解。
落實跟蹤回訪工作
不斷加強判後答疑工作,判決後第一時間為當事人進行答疑,幫助當事人更加準確、充分地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解“法結”,更解“心結”。牢固樹立誠信導向,將履行義務告知書的相關內容科學嵌入判決書中,主動向當事人發放自動履行證明書,積極引導當事人自動履行相應義務。持續進行跟蹤督促,嚴格按照“誰辦理誰督促”的工作原則,對案件進行持續追蹤和動態管理,及時督促當事人在法律文書生效後履行法律義務,有效減少進入執行程式的案件數量。
2024年以來,永仁縣人民法院“案件比”指標呈現出持續向好的發展態勢,同比降低12.28%。通過訴前引導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案件達109件,在審判過程中督促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案件達58件,佔已結民事案件的比例達59.22%。未來,永仁縣人民法院將繼續砥礪前行,不斷提升司法服務水準和品質,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譚皓元 楊蕾 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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